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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时间:2024-05-06 2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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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54号),我省在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26个县9528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整体工作稳步推进,在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创新供餐模式、供应品种等,现阶段已从单一的课间加餐逐渐过渡到提供完整午餐,更加有力地促进农村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专项督导活动。

根据河南省学生营养办年初工作安排,先后于4月和11月对26个国家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食堂建设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督导。通过专项督导了解各地学校食堂建设情况,督促各试点县积极推进食堂建设,加快食堂建设步伐,尽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掌握目前学校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以及学校提供营养午餐的困难和建议。

2.食堂建设情况。

全省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共规划7918所,其中中学1544所、小学6362所、特殊教育学校12所。截止到11月底,全省学校食堂完工共有7478所,占总规划数的94.44%;在建项目119个,占总规划数的1.51%;未开工项目321个,占总规划数4.05%。

26个国家试点县共规划5187所,截止到11月底,共有4879所学校食堂完工,占26个试点县规划数的94.06%;在建项目41所,占26个试点县规划数的0.79%;未开工项目267所,占26个试点县规划数的5.15%。

项目实施后,不仅能进一步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同时全省农村中小学食堂的安全和卫生状况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食品营养和安全状况、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彰显教育公平等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以及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也有直接的促进作用。

3.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情况。

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以课间加餐与食堂供餐相结合并存的模式存在。截止到11月底我省9528所学校中,共有5148所学校为学生提供完整午餐,占学校总数的54.03%,比春季学期统计数据42.07%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各地都在探索提供完整午餐的有效办法,并在实际操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经验、逐步推广。

4.举办工作经验交流会。

经过五年的探索,我省各试点县不断创新,在供餐模式、管理模式、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总结推广这些经验,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提升管理水平,省学生营养办于12月中旬在郑州召开了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工作经验交流会。省营养办对一年来的工作做出总结和梳理,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予以讨论和解决。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主管局长,26个国家试点县教体局主管局长和1名营养办负责同志,特别要求12个地方试点县和汝州市教体局主管局长参会,听取经验汇报。

5.举办了管理人员培训活动。

8月在郑州举办了以食品卫生安全和膳食营养知识为内容的培训班,根据工作安排,针对郑州市、开封市、许昌市、商丘市、周口市、漯河市继续实施专家巡讲活动,截止到底前全省巡回培训任务全部完成,受训人员三万余人。培训旨在为提高我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我省中小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启动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促进中西部教育加快发展,9月,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这个意见涉及我省12个县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要求今年启动扩大试点工作,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11月,省教育厅、省发改委、财政厅充分协商并征求意见后,下发了《关于河南省进一步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膳食补助资金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试点工作从秋季学期启动,所需资金由县级统筹解决,中央和省级财政根据上一年度县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给予奖励性补助(计划国家补助2元,省级财政补助1元,县级财政负担剩余部分)。方案要求各市县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好调研,借鉴其他试点县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争取于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地方试点工作。

二、主要问题

1.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54号)等文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大部分试点县没有严格按文件要求,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的现象。

2.专职管理机构设置不足。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长期工作,管理责任重,监督任务大。按照国家配套文件规定,要成立专设机构以及专职人员。但由于没有强制性文件要求,现阶段营养餐工作大部分由体卫艺等部门代管,未能明确专设机构以及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导致监管力度不强,推动工作无法有力开展。

3.已建好食堂使用率低。主要问题一是学校存在观望状态,不愿积极克服困难(如:从业人员工资、学生餐后休息、食品卫生安全等),利用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二是由于学校签订的食堂承包协议或课间加餐供货企业合同未到期,使得继续使用课间加餐模式,不能及时将营养餐资金和学生自费用餐资金结合,提供完整午餐;三是配套设施不到位。

4.食堂设计不尽合理。督导过程中发现,已建好的食堂和在建的食堂设计不合理。在设计时,只按照建筑要求进行设计,没有考虑学校食堂卫生要求,造成功能分区不合理、忽略操作流程、排烟排水设施达不到标准等问题。部分学校在规划时,为了节省学校占地面积,将食堂建成上下两层,一层为操作间二层为餐厅,存在安全隐患。

5.资金安全仍有风险。一是食堂建设资金方面,个别试点县发现擅自修改规划、以空闲教室仓库充当伙房、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二是膳食补助资金方面,多数学校出现国家补助资金和学生缴纳费用不能足额用于完整午餐,有些县、学校相差较大。

三、工作要点

1.启动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贫困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教督厅函【】6号)文件精神,实施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工作,我省有关部门高度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强化各项管理工作。以国家、省和试点县各承担一部分的模式推进地方试点工作,于秋季新学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

2.加快转变供餐模式。省营养办将督促各试点县认真总结、查找问题、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克服困难,不断改进、提升,按照国家要求利用已建好的食堂尽快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及时解决食堂承包的遗留问题和课间加餐供货结算问题,帮助学校制定适合的提供完整午餐模式。按照食堂结构,配备合理的配套设施。

3.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培训,深化“食育”教育。召开全省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工作做出总结和梳理,讨论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升管理水平。省营养办对26个国家试点县和13个地方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继续进行专项督导。举办河南省食品安全及营养配餐培训班,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培训力度。加大食品安全教育在健康教育课中的比例,让学生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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