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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这三个区的老人享受居家照护 养老机构照护可以报销了

时间:2019-03-18 04: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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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这三个区的老人享受居家照护 养老机构照护可以报销了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今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作为全国首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15个城市之一,上海已于今年1月起,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先行开展了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老人将可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目前已有逾500名老人提出申请。

试点期间,对居住在三个试点区或者在其养老机构住养,60周岁及以上的职保退休人员或居保人员,本人自愿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经评估护理需求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可以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并按规定报销护理费用。

长期护理保险的护理服务模式分为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和住院医疗护理三类。社区居家照护,是指由护理人员为居家老人上门提供照护服务,或者在社区日间中心等场所集中提供照护服务,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社区居家照护的服务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养老机构照护则是由养老机构为其住养的参保老人提供照护服务,参保人员在养老机构发生的符合长护险规定的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负15%;住院医疗护理则仍按照现行的基本医保制度规定执行报销。

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的服务内容目前共有40余项,涵盖了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如头面部清洁梳理、沐浴、协助进食、排泄和失禁的护理等,都是失能老人亟需的,又适宜在居家和养老机构开展的服务。今后,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能力逐步增加、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还会继续增加相应的护理服务内容,为长期失能的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护理保障。

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人,须经过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参保人员自主向试点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窗口服务单位提出需求评估申请,评估机构将组织人员对个人的自理能力、疾病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相应的评估等级。

对于遭遇骨折、脑血管意外或帕金森病,需要尽快享受长护险护理服务的参保人员,也有为他们专门开辟的“绿色通道”,可到试点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点申请“绿色通道”评估。市医保中心主任许宏介绍,目前评估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而“绿色通道”评估一般则仅需1-2个工作日。随着试点工作推进,评估时间将有望缩短。

据市人社局定点医药监管处处长李建梅透露,在及时解决完善试点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快培育护理需求评估队伍和护理服务队伍的基础上,长期护理保险有望在一年左右推广到全市。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有关信息可拨打962218服务热线咨询,也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上海医保(www.)以及上海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查询,还可拨打三个先行试点区的政策咨询电话962899(徐汇区)、52804754(普陀区)和57960021(金山区)。

【问答】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答: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先行试点期间,个人和单位暂不缴费,所需资金由医保结余资金划转;全市试点后,长护险将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按规定进行筹资。

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试点阶段,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职工医保人员中已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和居民医保人员;

2、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的长护险参保人员。

先行试点期间,对居住在三个试点区或者在其养老机构住养的参保人员,可享受长护险待遇。

如何办理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申请?

答: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必须经过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一是由参保人员自主向试点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窗口服务单位提出需求评估申请;二是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人员对个人的自理能力、疾病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三是综合评估后,确定相应的评估等级,并将评估结果告知申请人。

对于部分人群(骨折、脑血管意外或帕金森病的长护险参保人员),可以到试点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点申请“绿色通道”评估,尽快享受长护险的护理服务。

护理需求评估的有效期多长?

答: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暂定为2年,“绿色通道”的有效期暂定为3个月。老人在待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享受的,可在有效期满前20个工作日内,再次申请护理需求评估。

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模式有几类?

长期护理保险有三类不同的护理服务模式。分别是:第一类是社区居家照护,指护理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为居家的参保人员,提供上门照护或社区日间集中照护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第二类是养老机构照护,指养老机构为住养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第三类是住院医疗护理,指为在承担老年护理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中住院的参保人员,提供住院医疗护理的服务。

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对于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规定了40余项具体服务项目,分为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两类,如头面部清洁梳理、沐浴、协助进食/水、排泄和失禁的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鼻饲、造口护理等。这些服务项目,失能老人需求多,又适宜在居家和养老机构开展,较为安全。

社区居家照护的待遇是什么?

试点阶段,每周上门服务时间为:评估等级二级、三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周;评估等级四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5个小时/周;评估等级五级、六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7个小时/周。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社区居家照护的服务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

养老机构照护的待遇是什么?

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养老机构照护。参保人员在养老机构发生的符合长护险规定的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负15%。

住院医疗护理的待遇是什么?

住院医疗护理方面,仍按照现行的基本医保制度规定执行,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职工医保规定执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居民医保规定执行。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编辑邮箱:shzheng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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