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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67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

时间:2023-07-10 11: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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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67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粮食生产和

生猪生产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7月24日

柳州市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

工作专班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加快促进经济正常运行6个重点工作专班的通知》(桂政办电〔〕73号),以及自治区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专班构成

组   长:朱富庭副市长

副组长:赵索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曾和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和园林局、供销社、政府督查室、气象局、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柳州银保监分局、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

工作专班主要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和恢复生猪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全市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重大问题,切实稳定粮食生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组织推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把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常年水平。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曾和平(兼),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一名领导担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主要职责:提出工作专班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组织研究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重大政策;建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协调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各类会议,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指导粮食安全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考核评价具体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工作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粮食生产组、粮食面积核验组、生猪生产组、资金保障组。

(一)综合组。

组 长:李书云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荣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婷婷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朱 燕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科科长

成 员: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督查室等单位派员参与。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专班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和考评。组织协调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各类会议,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指导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承办工作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粮食生产组。

组 长:黄荣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陈婷婷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成员: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统计局、供销社、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市气象局、柳州银保监分局,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派员参与。

主要职责:制定粮食生产年度计划和促进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组织开展耕地撂荒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管、护工作机制。组织粮食生产所需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物资。实施藏粮于技战略,推进良种科研,培育和推广优质高产多抗广适的优良新品种,指导各县区(新区)分区域推广适种粮食品种。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粮食生产经营体系。

(三)粮食面积核验组。

组 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副组长:林 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

周 毅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

徐志飞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

成 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等单位派员参与。

主要职责:负责基本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粮食种植面积地块核实及图斑制作。负责结合各地基本农田、耕地地力等耕地现状等情况,运用遥感等高科技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当前全市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结合往年种植面积以及适宜耕种区和禁止耕种区划分水稻、玉米、薯类、豆类等粮食作物的适宜种植区域和面积,做好粮食生产任务测算和精准分解。

(四)生猪生产组。

组 长:李书云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梁朝培市农业农村局总兽医师

朱 燕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科科长

朱 旋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科长

成员: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和园林局,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柳州银保监分局,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派员参与。

主要职责:制定下达生猪生产目标任务。指导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调落实扶持生猪生产政策。开展生猪生产监测调度、开展生猪强制性免疫、产地和屠宰检疫,生猪调运监管、生猪屠宰监管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五)资金保障组。

组  长:徐进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冯 权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潘新苗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成 员: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柳州银保监分局,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派员参与。

主要职责:督促协调市直成员单位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及分配中央、自治区、市相关资金,统筹相关资金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相关工作开展,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关于粮食生产及生猪生产的强农惠农政策。协调落实市本级发展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的增量资金,统筹协调落实相关经费。

二、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及负责对接的县区

(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建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牵头组织工作会、会商会,发布工作信息。组织开展粮食安全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考核评价具体工作。负责粮食生产发展,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管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粮食生产技术推广、农业防灾减灾和病虫害防控工作。负责生猪生产发展,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生猪强制性免疫、产地和屠宰检疫、生猪调运监管、生猪屠宰监管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负责对接柳城县。

(二)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专项预算内资金支持。负责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建设。负责猪肉市场价格监测和调控,对猪肉市场价格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并作出预警。组织对本部门拟出台的重大市场干预措施进行风险评估。按照自治区有关部门对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牵头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粮食收购政策,统筹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市场化粮食收购,为不同性质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粮食收购创造条件,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认真执行猪肉储备政策,冻猪肉和活体猪储备规模到位。

负责对接鹿寨县。

(三)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县区公安机关对工作中发现和有关部门移交涉非洲猪瘟防控的违法犯罪线索开展核查,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案件侦破,依法打击涉非洲猪瘟违法犯罪活动。加大联防联控力度,严厉打击制售病死猪、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及利用网络谣言扰乱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市财政局:负责审核专班成员单位部门预算及中央、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督促成员单位优先安排资金保障粮食生产及生猪生产各项工作开展,配合市直主管部门落实和完善粮食及生猪生产扶持政策,支持粮食生产、利息费用补贴、轮换亏损补贴以及生猪政策性保险、贷款贴息、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政策落地。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升粮食生产风险抵御能力。严格按文件要求规范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

负责对接融安县。

(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牵头负责结合各地基本农田、耕地地力等耕地现状,运用遥感等高科技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当前全市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进行调查,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划分粮食生产区域和播种面积核实工作。指导各县区(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提供所需成果、数据资料、影像资料等。指导各县区(新区)落实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政策。

负责对接融水县。

(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负责落实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推进生猪养殖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与农业农村局共同推进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利用设施认证。

负责对接三江县。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车辆管理,负责落实生猪及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负责对接柳北区。

(八)市水利局: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和工程良性管护机制,稳步扩大改革范围。

负责对接城中区。

(九)市商务局:负责拓宽猪肉供应渠道、猪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负责对接鱼峰区。

(十)市市场监管局:杜绝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用粮安全。负责组织开展猪肉及其制品集中交易市场及超市排查、监管,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各县区(新区)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严防餐厨废弃物流向养殖环节。

负责对接柳南区。

(十一)市统计局:配合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开展粮食和畜牧业调查工作。

(十二)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活动。

负责对接柳江区。

(十三)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落实生猪养殖项目使用林地定额指标,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指导生猪养殖项目选址按规定避开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范围。

负责对接柳东新区。

(十四)市供销社: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指导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认真做好春耕备耕农资商品储备工作,保障春耕农资商品库存充足,确保全市春耕农资“稳价保供”。不断优化农资商品货源结构,增加适销对路品种,满足全市农业生产需求。严把进货质量关,加强农资商品销售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农资商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从供销社渠道流向市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农资打假,整治农资市场秩序,有效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积极开展“送肥下乡”主题活动,指导农民群众科学施肥,合理用药,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负责对接北部生态新区。

(十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专班成员单位统筹开展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督导工作。

(十六)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负责粮食、生猪生产统计调查工作,对粮食、生猪生产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十七)市气象局:负责粮食和生猪生产工作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做好重要天气过程监控,强化气候趋势及关键农事季节或主要粮食作物关键发育期气象服务。

(十八)柳州银保监分局:负责落实金融支持生猪生产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加强对生猪产业链龙头企业及其上下企业的金融服务。推动保险公司不断完善生猪保险产品,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

(十九)柳州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落实政策性担保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会商制度。专班办公室适时召开会商会。工作专班办公室召开的各类会议议题,以及出席人员根据专班领导指示或者实际工作需要拟定。

(二)实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年2月15日前需向工作专班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每月20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进度情况。相关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三)实行定期调度制度。专班办公室每月开展1次各县区(新区)及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调度,按月将各县区(新区)工作进度向工作专班报送,并通报全市。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四)建立督导制度。各成员单位对所对接联系县区(新区)粮食和生猪生产工作承担督促指导和问题协调责任,及时向专班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县区(新区),由工作专班办公室约谈县区(新区)负责同志,问题特别突出的,由组长亲自约谈。

(五)工作专班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六)工作专班成员如需调整,涉及市领导的,由专班办公室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行文报专班领导批准后自行发文调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7月28日印发

柳政办〔〕67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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