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右旗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
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全旗广大居民群众:
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统编《语文》教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家教材使用管理的重大改革举措,是不断提升民族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促进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教材建设有利于让民族地区各民族群众享受更加公平、更加有质量的教育,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深远历史意义。
为切实维护全旗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一、威胁、恐吓家长送学生报到、在学校门口等地点拍照摄录像滋扰学生及家长、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侮辱、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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