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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上海市委书记 市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11条

时间:2019-07-04 13: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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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上海市委书记 市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11条

人民网北京7月7日电 (记者杨高宇)日前,上海市针对网友给市委书记、市长的11条留言作出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双钱轮胎有限公司一大批劳务派遣工,在公司工作10多年。公司没有为员工办理申报有毒有害工种。逃避责任。监管部门不作为,员工求助无门。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反映的问题已转至我局,现就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目前本市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范围是根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和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0]29号)的规定执行,即市属单位(含中央在沪单位)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1992年底前已确定,并经原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确认。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本行业所属单位,其他行业和单位不能参照执行。区县属单位按原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确认。 如果您反映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通过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如不符合规定则不能办理提前退休。

【网民留言】

韩书记!你好!为什么我们外地农业户口,来上海工作待遇与城镇户口不一样?为什么没有五险一金?并且也些补充医疗和住房没有。而城镇户口有。希望能一视同仁。像苏州园区就没有这样的区别。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3月,本市下发的《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失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府发[]20号)规定,自4月1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生育、失业保险。据此,与本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本市职保“五险”,您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金山区枫泾镇兴塔新苑小区10区1059号、1019号、1098号内聚众赌博和开麻将馆,牌九、童子功、21点,玩的很大,开赌的都不上班,专靠这个赚黑心钱,每晚都要赌到三更半夜,嘈杂的声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多次反映都未果,希望书记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关心关心我们这帮无辜的受害者。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举报金山区枫泾镇兴塔新苑小区10区1059号、1019号、1098号有聚众赌博的情况,经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核查,被举报场所为三处农宅,实际地址为金山区枫泾镇新苑小区10区1019号、1059号、1098号。其中,1019号、1059号在底楼大厅放置麻将桌供人娱乐,1098号为普通住宅。核查期间,民警对上述地点多次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参与麻将活动的主要是亲友间娱乐,未发现赌博情况。另外,如您掌握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可直接致信上海市公安局“110信箱”(gaj110@),以便警方及时开展核查。 特此回复。

【网民留言】

尊敬的韩书记、杨市长!您们好!我们住在闵行区梅陇二村益文路上,自从住到这里来后,益文路和梅陇西路边经常被车停的严严实实的,都是乱停车,没人管的,也不收费。来往车一多就会堵住,还有行人推着宝宝婴儿车经过都会感到非常危险。另外,益文路上有很多杂货店和二手回收店,他们经常在路边大小便,甚至把小便通倒进马路的下水道,天气一热的时候,味道很难闻。希望有部门来管管这个问题。住在这里快5年了,一直来都是这样子。希望政府部门能重视并彻底解决!我们需要马路整洁安静,不会被车挡道,没有喇叭声长鸣!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益文路和梅陇西路上乱停车及沿街商铺经常在路边大小便,甚至把小便桶倒进马路下水道的问题,经梅陇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益文路和梅陇西路周边老旧小区集中,沿街商铺密集,由于私家车数量与日俱增,加之该地区停车泊位较少,故造成了严重的乱停车问题。同时,该地区沿街商铺的经营人员时常会在路边随地大小便,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也给过往行人及在周边生活的居民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梅陇镇网格化中心已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制定整治方案。下一步,网格化中心将组织辖区交警、城管执法中队及市容管理公司等部门一同对益文路和梅陇西路周边区域进行联合整治,切实为居住在该地区的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和生活环境。 另经了解,梅陇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已于4月12日与信访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和答复,您表示理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我和朋友到上海一日游,下午姓李的导游把他们一车人拉到金沪路的一个没有招牌的黑店,说是什么玉器店是他们旅行社的赞助商,司机以车辆检查为借口把我们全部赶下车,参观也要参观,不参观也要参观,就像黑社会团伙一样,进去以后把我们关在一个小房间里,还不准出去单独参观,等了一会一个服务员接待我们,说什么等会有老师接待,又过了一会说老师没有空,经理过来接待我们,最后过来一个自称老板儿子的王少接待了我们,讲的时间很是节奏跟不上,看着很紧张,他说是父亲要他来体验生活的,中间还送我们礼物,给我们把价值几万的东西打3折,我也受到团了其他人影响,跟了风,结果花了一千多元买了金镶玉。回来后发现是假货,这东西只值100多元。我想来想去我报名的是玩东方明珠,豪华游轮,最终我们被他们带上了环球金融中心,豪华游轮也变成了轮渡。我最终知道整个行程我们都被骗了,上网一查才知道,店子还是被旅游局处理过的黑店,如下图,原来是黑导游勾结黑店,联合骗我们游客,请书记严查这群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不要在让这种骗子团伙给文明的上海抹黑。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上海市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本市旅游行政处罚权由文化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对您来信提到的被强制进店问题,如您能进一步提供组织本市“一日游”旅游活动的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的证据线索,可向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举报。(举报电话:021-12318;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永嘉路383号;邮编:200031) 如您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的,你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要求组团旅行社或商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您反映的金沪路1270号该购物场所的相关情况,我们将向浦东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根据旅游市场中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要求本市旅行社坚决贯彻《旅游法》,自觉抵制强制或诱骗旅游者消费、擅自安排购物点等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上海城市的良好形象,促进本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此外,为方便您在今后旅游活动中进一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规避陷阱,提高警惕,我们提示如下: 第一、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选择随团出行的旅游者,请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上海市旅行社资质信息可以在上海市旅游局政务网(lyw.)“行业监管”栏目内查询。同时,随团出游,务必与旅行社订立书面的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并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和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警惕低价旅游团。旅游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切不可贪图便宜贸然参加低价旅游团。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低价的背后,是以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为代价的,甚至还会带来身心伤害。所以,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旅游者应擦亮眼睛,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再做决定。 第三、存留证据合理维权。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责编:杨高宇、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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