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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殴打同学时猝死 家长堵校门拉横幅喊冤:依法确责 能否还学校一片安宁?

时间:2019-10-02 14: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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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殴打同学时猝死 家长堵校门拉横幅喊冤:依法确责 能否还学校一片安宁?

刘同学死后,他的家长和亲戚找到学校要求老师和学校为孩子的死负责,并在校门口拉着写有“冤!还我孩子命来!血还”标语的横幅,希望能够为孩子讨要一个说法。

12月13日,柘城县公安局发布了警情通报。

校园斗殴,谁应该为过早凋谢的生命埋单?

实事求是的说,学生打架事件并不少见,但是打人者自己反而猝死,从教二十多年还真是第一次听说。对于这样的事情学校有责任吗?班主任有责任吗?被打的同学有责任吗?

首先,我们需要弄清的是:刘同学猝死的原因是什么?只有死因明了,各方责任才好划分。在官方没公布尸检报告之前,我们不妨大胆推测一下:

一、自身健康原因。比如自身有先天性心脏病,在跟对方学生发生冲突,导致情绪激动,再加上剧烈的肢体接触,最终诱发疾病死亡。

二、自身健康没问题,在殴打过程中,被对方击中要害部位致死。

完整的事情经过和最终的死因,还有待警方调查认定。但是无论是那种情形,一个学生在教室内死亡,学校很难能完全摆脱责任!

今年3月14日,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小学,一名6年级学生小李,刚吃下一块面包,就快速从4楼的教室往1楼操场上奔跑去做课间操,当小李跑到2楼时,摔倒在地,面包卡在喉咙,不幸窒息而亡。

小李的父母认为学校存在重大过错,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经济损失80万余元。

由上例我们就不难理解了,一名初中生在教室里斗殴死亡,家长很自然的就认为学校或者跟孩子有冲突的人要承担责任。

学校会被有关部门判定没有尽到日常管教和及时制止的义务,需要承担不菲的民事赔偿责任,班主任及校领导还要受到行政处分!

老师不是神仙,学校也不应是无限责任公司!

不知从何时起,学校成了“无限责任公司”,中小学老师不知不觉中成了“保姆”、“服务员”,学生成了“上帝”,说不得,碰不得,罚不得!学生安全更是成为悬在老师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不要说学生翻墙逃学被护栏扎穿下巴,不要说老师没收手机学生跳楼身亡,也不要说学生在校园内玩耍时摔伤,也不要说在上下学途中被学生欺凌,就是在假期游泳溺亡,学校和老师也难辞其咎!

只要孩子发生安全事故了,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哪怕是在家中坠亡,不分青红皂白就将责任全部推到学校和老师头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闹了再说。

家长们信奉“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在闹的过程中,为了取得好的“效果”,无所不用其极,打横幅、找记者网络造势、请律师打官司,甚至不惜违法大闹校园、殴打老师,根本不顾及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其他学生的利益。

9月20日下午上课前,安徽省霍邱县周集镇中心小学二(1)班高某与同学在操场玩耍时,碰倒移动足球门并被砸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次日上午,高某家人到学校大闹并对班主任曹老师进行殴打!

9月26日,江西省会昌县会昌小学生曾某在操场玩耍时与同学意外撞伤,因不满赔偿协议,家长曾某某、傅某在办公室三次动手殴打班主任许某,来劝架的老师许某某也惨遭殴打。

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他们这么做,并不仅仅是他们宣称的“维权”那么简单,归根结底还是利益作祟,为了多获得一些赔偿或抚慰金。

而教师的“娘家人”——教育行政部门在这些家长面前又始终“硬”不起来,领导对“校闹”存在妥协思想,一心想着息事宁人。而当家长闹起来,为了保护自己头上来之不易的“乌纱帽”,慌了手脚,一步步退让,有时不惜牺牲当事老师的利益,逼着学校接受不合理的要求和条件。

这无疑在客观上助长了“校闹”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于是,左右为难的学校和老师,只能不求有功,但求学生安全就好。

于是,校长恨不得把学生一天24小时都圈在教室里,让老师小心呵护着。

依法划分责任,还校园一方清净!

愈演愈烈的“校闹”事件,已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威胁着教职工的人身安全,亟待国家健全相关法规。

近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修订案)》。

条例修订案明确规定,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用以下5种方式表达意见和要求都将视为违法:

1.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教职工、学生或者非法限制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

2.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尸;

3.围堵学校或者进入学校扰乱教育教学活动;

4.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

5.蓄意进行不实宣传报道或者制造、散布谣言。

并明确4种情况学校可以免责:

1.因学校以外的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2.学生自杀、自伤、走失的;

3.因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告知学校且学校无法预见的;

4.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意外发生的。

中年丧子,人生大不幸,理应让人同情。所以面对这样的悲剧,校方及社会应该对家长的情绪给予一定程度的谅解和包容。

同时,也希望家长理性维权,通过司法程序来表达诉求。我们也相信有关部门会根据调查结果,严格依法处理此案,而不是为了“维稳”,脱离法律轨道去“和稀泥”,随意搞责任分摊,且莫无论什么原因,就让学校和老师为校园意外伤害埋单!

作者:木易,教师帮公众号特约撰稿人,中学数学教师,业余写作。曾发表10W+爆款文章数篇,在网络上引起较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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