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最扎心的一句话:中秋国庆都在一起了你却还是单身。众所周知,今年国庆和中秋节是一天,所以国庆和中秋假期连在一起放了
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
单身怎么了?!
现在连节日都能秀恩爱了
感觉自己有被针对到
评论区的热闹了,
感觉这段恋情全国人民都在吐槽
@我自己:你问下全国人民,谁高兴它俩在一起?
甚至衍生出了一句这样的形容:
不被祝福的爱情是不幸福的,
就像国庆和中秋
还有网友更狠
↓
@huiwenqi:明年还不是照样分开
看下面“全民劝分手”的评论,
感受到了
这一对是最得不到祝福的CP
还有不少学生表示,
我的暑假中秋国庆在一起了
国庆节和中秋节落在同一天的机会并不多,
本世纪共有四次,
分别发生在
2001年、、
2031年和2077年,
而下次“两节同过”要再等。
不过比这些更扎心的可能就是,
下周日要上班哦!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
9月27日(星期日),
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这个“小长假”了解下?
最长可休15天!
嫌假期不够用?别担心,今年没准还有个“小长假”等着你!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根据相关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
已满不满的,年休假10天;
已满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若你满足“连续工作1年以上”这一条件,可向单位申请休年假。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需支付3倍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向单位申请本年度的年休假。但用人单位经职工本人同意,也可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职工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已经正常发放的,用人单位只需再支付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就可以了。
这些情形
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这一休假条件的职工,也有可能无法享受到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不满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原标题:今年只剩8天假?这些人还能多休一个“小长假”!)
(原标题:冲上热搜:这俩都在一起了,你却还单身?网友回复笑岔气)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齐鲁晚报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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