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通知
运盐环组〔〕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延长运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运气防组〔〕12号)要求,自11月4日18时延续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各责任单位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第一时间将延续信息通知到管控和服务对象,严格监督执法,最大限度控制污染物排放,减轻对群众影响。预警响应解除时间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预报会商另行通知。
各责任单位在预警期间每日16:00前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减排措施督导检查情况向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报送邮箱:yhhbwk@),逾期不报送的视为未组织实施。
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11月4日
编辑丨李婷月 解晓慧
原标题:《盐湖区: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