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市气象、环境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1月7日,受东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于11月7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生态环境局于预警结束后1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市大气办。
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1月6日
原标题:《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18-07-06 19:39:40
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市气象、环境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1月7日,受东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于11月7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生态环境局于预警结束后1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市大气办。
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1月6日
原标题:《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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