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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 流转和买卖是两码事 一个受法律保护 一个受法律惩处

时间:2018-08-25 13: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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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 流转和买卖是两码事 一个受法律保护 一个受法律惩处

我是老崔,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农村就像万花筒,每天都有新鲜事。如果您想了解乡村里的大事小情,村干部的苦甜酸辣,邻里间的家长里短,乡民们的喜怒哀乐,敬请关注“听我老崔话三农”!今天老崔想要和大伙儿聊的主题是:农村土地,流转和买卖是两码事,一个受法律保护,一个受法律惩处。

近些年来,随着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推进,农民的就业选择和就业方式也灵活了许多,再加之种地的产出效益比较低下,大多数的农村青壮年劳力告别农村、告别土地,纷纷选择外出务工就业。而留守在农村老家务农的大都不过是一些老弱病残、不太中用之人。这样的情况久而久之,使得看重种地的农民越来越少,甚至有不少的外出务工者基本上放弃了宝贵的土地,任由其野草丛生,搁置摞荒。对此,农村有不少的年长老人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却又无可奈何。

其实,对于这种情况,不仅是农村的年长老人着急,国家和政府也是看在眼里,也在不断的想方设法改变这种情况,以最大可能给予农民土地经营自主权和土地承包权益。比如,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和鼓励的发展农业种植大户、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并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允许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流转,使农民能够在不减少打工收入的同时,还能够从土地上获得一笔额外、稳定的收益,更重要的是农业规模化效益籍此不断提升。

国家鼓励农民土地流转,减轻了农民特别是那些不太愿意种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不过,从现阶段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看,还有不少的农民对土地流转这个新生事物的认识和理解有偏差,或者说是不够到位。小编在下乡过程中就遇到过这样的一件事情,村里有户农民一家人都在城里打工生活或上学,自家8亩土地荒芜了几年以后,今年春节回家过年的时候,悄无声息地以10000元的价格将地卖给了邻居,幸亏村干部及时发现情况后予以断然制止,才使得这两家人没有酿成大的错误。

这个事例充分说明,在农村确实有不少的农民朋友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理解还很不够, 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刻不容缓。首先,土地流转和土地买卖不是一回事。先来说说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原则是依法、自愿、有偿,三个因素一个不能少。其次,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集体的,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最后,农民个人所流转的土地只是将土地的经营权依法流转给了他人,根本就没有权利流转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权。

而土地买卖则是法律严格禁止的。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明确会写,……国家全部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更是明确规定,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我是老崔,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熟悉农村。如果您想了解乡村里的大事小情,村干部的苦甜酸辣,邻里间的家长里短,乡民们的喜怒哀乐,请关注“听我老崔话三农”,并对老崔今天所发文章的观点与认知点击评论,或赞或踩,照单全收!【文章配图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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