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
为坚决贯彻落实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
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能
发布从严落实汉江禁渔令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网络
实现“无汉江野生鱼交易
无汉江野生鱼招牌
无汉江野生鱼菜品”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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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中,他们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严禁采购、加工、销售汉江野生鱼类,严禁在产品名称、食品标签、配料表或者在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野生”“江鲜”“江鱼”“汉江鱼”等字样;强化网络平台监管,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对发现网络售卖非法鱼获信息的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禁止汉江野生鱼类网络销售行为;对全市范围内渔具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建立地笼网交易实名登记制度,确保地笼网交易可追溯。
对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汉江非法渔获物及其制品、禁止使用的捕渔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对广告监测中发现涉及汉江非法渔获物交易的虚假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依法核实,严厉查处;加强价格监管。
在全市择地设立水产品交易价格监测点,及时分析研判禁渔后水产品特别是鱼类市场交易价格波动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同时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案件线索互通和移交机制。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691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农贸市场、水产市场、超市、渔具店、电商等各类市场主体5551家次,改正问题菜单120余份,拆除问题招牌、广告65个,对一涉嫌使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加工食品的商家责令停止销售,全面下架,并依法调查处理。同时,与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支队、公安部门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协助查封、收缴毒饵59盒(瓶),封存非法销售地笼网7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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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网
采写:记者丁心栓 通讯员许超
编辑:张晓慧
校对:贾燕丽
审核:孙滨 汪璐 褚楠
出品:湖北日报襄阳分社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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