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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布第三季度食品药品违法违规八大典型案件

时间:2018-12-20 19: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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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布第三季度食品药品违法违规八大典型案件

新闻发布会现场。 长城新媒体 吴浩 摄

长城新媒体讯(记者 吴浩 崔梦琳)10月17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第三季度河北省食品药品违法违规八大典型案件,其中涉及食品方面5起、药品方面3起。

据介绍,河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最严厉的处罚,持续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食药安全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第三季度,河北省共查办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5318件,较第二季度增长4.11%,行政处罚金额3068.79万元,较第二季度增长11.91%,捣毁制假窝点7个,责令停产停业99家。

食品案件:

1.河间市百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掺杂掺假的熟驴肉案

6月23日,河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315》报道“河间市百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淀粉驴肉”节目后,河间市市场局立即对河间市百盛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证实该公司在驴肉加工过程中注射淀粉的违法事实。淀粉驴肉共计生产了135公斤并全部销售完毕,售价为56元/kg,货值金额7560元。河间市市场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7560元,并处罚款90000元。

2.邢台市桥东区家佳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5月,邢台市桥东区市场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对桥东区家佳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于4月将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加加面条鲜酱油”重新打印生产日期后进行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桥东区市场局依法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加加面条鲜酱油”30箱、“豪天美厨鸡味调味料”22箱,喷码设备3台,没收违法所得350元,并处罚款55000元。

3.天津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案

5月23日,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局执法人员在手机端“美团APP”上日常检查发现,该平台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你来坐煮时尚小火锅”、“小花小甲花甲粉”、“江湖疯狂烤翅”的许可证,且上述食品经营者在该平台有多笔交易评价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局责令对该公司平台上所有食品经营者进行严格审查,下架所有无许可证食品经营者,没收该平台“小花小甲花甲粉”等三家食品经营者的违法所得153.28元,并处罚款150000元。

4.承德市双桥区北极泉商店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7月21日承德市市场局根据群众举报,调查发现该商店正在销售的烟台通元共和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星宇航天复合营养粉为天津星宇航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新喷码,未按真实生产日期标注的产品。双桥区北极泉商店购进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星宇航天复合营养粉时,未索取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未尽到查验义务。承德市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00元,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星宇航天复合营养粉70盒,并处罚款50000元。

5.沧州市献县天赐延年保健食品店经营在食品中添加化学物质食品案

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中,献县市场局对献县天赐延年保健食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对其经营的阳光人生牌劲五加胶囊试用装执法抽验,检验结果表明,该产品添加了药物氨基他达拉非。献县市场局依法没收违法经营阳光人生牌劲五加胶囊26盒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罚款178760元。

药品案件:

1.河北华佗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处方药

经张家口市食药监局调查,河北华佗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复方熊胆滴眼液、肾宝颗粒、晶珠十五味萝蒂明目丸、酚酞片、硫唑嘌呤片、甲氨蝶呤片等处方药,其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张家口市食药监局对河北华佗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警告,并处罚款30000元。

2.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案

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27的抗病毒口服溶液经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特征图谱】项不符合规定。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对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留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特征图谱】项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省食药监局责令该企业召回批号为161027的抗病毒口服溶液,依法没收石家庄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违法所得10608元,并处罚款26520元。

3.唐山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涉嫌使用“Clostridium Botulinum Toxin Type A”等假美容针剂案

8月17日,在医疗美容专项整治中,唐山市食药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在唐山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办案人员的配合下,在该医院查获已使用过的无中文标识的“Clostridium Botulinum Toxin Type A(肉毒毒素)”美容针剂2支,及库房中存放的“Cross linked Hyaluronic acid(水光针)”等多种无中文标识美容针剂。该医院不能提供上述产品进货相关资质和票据,涉案产品价值20余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该医院因销售假药,涉嫌犯罪,已移送唐山市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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