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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邓超的方木像洋葱 扒到最后已泪流满面

时间:2022-03-07 15: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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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邓超的方木像洋葱 扒到最后已泪流满面

作为一个高人气IP来说,观众对电影《城市之光》的关注是极度兴奋的。因为这部主演的男一号不仅要有演技,还要有颜值。当官宣说是由邓超出演方木时,这个电影的品质基本上已经可以信赖了。当然,除了名气形象等外在条件,邓超在演技方面也是非常值得信赖的。

在本片中,邓超饰演了一个“深度”版的方木。关于《心理罪》系列小说,想必每一个原著粉内心都有一个方木。这个人物之前的设计给观众留下的印象就是行事特立,天赋异禀。他有异于常人的敏感神经和心理天赋,在重大案件通过天赋与直觉查出凶手,给读者与观众的感觉是“无所不能”。

此次邓超饰演的方木正好相反,透过方木,你能感觉到人间正气的流动,这股清流不是属于一个人,方木是作为万千刑警的一个代表。撇弃年轻时的傲慢、褪去了天才光环,方木已经成为一名真正的警察,有责任担当,用智慧与经验处理问题。前一阵子江歌案引发全社会的讨论,由此产生的一句“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成为了网络热句。它折射出的思维变化在于,以前人们度己度人,现在人们希望有束光可以直接从天而降,这束光是希望之光,可以照见跌入深渊的正义,邓超饰演的方木成为了这束光更强有力的佐证,同时也可以窥见他作为一名演员而散发出的强烈感染力。

从角色来说,邓超在这部电影里有很大的突破。他塑造的方木不同于《幸福像花儿一样》中叛逆官二代,也不同于《美人鱼》中的豪门总裁,不同于《乘风破浪》中桀骜不驯的徐太浪,不是跑男里放飞自我的综艺才子,更不是生活中自黑与黑娘娘的段子手。有别于以往种种角色的痕迹,邓超用另一种方式打开了方木,通过很多细节铺垫了新人物生命力。比方说方木的形象是白衬衫白头发,戴个学者墨镜,高束起裤带,他打破了青年天才的形象变成了沧桑的中年男子。在电影开篇镜头里,方木在心理犯罪研究室练习进一步说明了他更加理智成熟,成为了天才与努力的结合体,用自己承受黑暗腐蚀,还给世间一片光明。观众在观影时会立刻深陷邓超的新造型中,从而忽略了一点,邓超也是非常帅气的。

影片《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先后出现了四起案件,死过的人不计其数。这些案件同时指向了一个专业化犯罪的行为特征。方木一开始用“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来分析凶手的作案动机,随着案件发展和不断升级,方木意识到:嫌疑人的兴奋高潮在于制造正义轰动效应,用一种仪式感完成另类审判,所有的被害人都是介于法律之外的道德败坏之人。那么请问城市之光应该属于缓慢的正义,还是以暴制暴的幕后“英雄”?如果属于正义,为何正义总是迟到!如果属于“英雄”,那么人心更大的暴乱谁来弥补,以暴制暴还是不应替代正义。

此次邓超出演《心理罪城市之光》颇有一番《烈日灼心》中的味道,一个通过善举洗刷内心愧疚,一个代表法律却无力制裁,对立的角色却有着殊途同归的人性呼唤,在《烈日灼心》中,当得知女儿尾巴会被安顿好后的邓超死前的镜头虐哭了多少观众。此次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观众会被方木在破案解谜上的能力深深折服,而在真相逐步接近的同时,也会理解方木为了正义而付出的种种苦心。他告诉抑郁女孩长大后我会娶你,用一句“善意的谎言”来温暖她的内心,这种桥段有一番《这个杀手不太冷》的意味,但知道小女孩遭遇之后的方木也会无法压抑自己的愤怒……这时的方木是一个灵魂完整之人。总之,电影在整体上以一种相悖的理念来形成剧情推动,在方木身上更有一种拧巴来折磨自己和观众,只有当光芒最终照下来时,才能摆脱这种拧巴带来的不适,这大概就是角色的魅力所在。

邓超以城市守护者的身份守护着法律的尊严,却又在探寻人心的道路上陷入艰难的抉择。他塑造的警察在混沌阴霾中浑汗如雨,为观众展现了心灵的灰暗与希冀。他饰演的方木,演出了人物的挣扎与愤怒,正气与邪气。作为警察,他是正义的化身,但作为一名有血有肉的人,他又被法律之外的种种无奈折磨,不能罔顾受害者的疼痛,同时对加害者略有认同。这种角色挑战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而邓超使用的恰到好处。

正如邓超自己曾说过:“角色是塑造出来的,这个塑造的道路非常的漫长,而且方法很笨,一直用非常笨的方法去塑造不同的人,在我这没有什么新方法”。在电影拍摄过程中,邓超多次的笨方法呈现了最真实的人物触感,他用自己的“疯魔”演出了角色“天使”与“疯子”两种特质,真正演活了原著中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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