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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豆浆自称“国饮”被罚30万!茅台曾申请“国酒”未通过

时间:2019-01-14 06: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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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豆浆自称“国饮”被罚30万!茅台曾申请“国酒”未通过

来源:市界

市界 | 作者 王春晓

编辑 | 朗明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告,其中,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自称为“国饮”,被处罚款30万。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称,永和豆浆在公众号发布题为“这杯国饮,果断赞了!”的广告宣传,其中含有“永和豆浆的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各国驻华大使馆”的内容。经查实,当事人在非正式场合向个别使馆工作人员赠送其产品,赠送行为和产品均未经政府授权,与广告宣称严重不符,永和豆浆的上述广告混淆概念误导受众。

公开资料显示,永和豆浆泛指中国台湾省新北市永和区中正桥一带以贩卖豆浆为主的早餐店,约1950年左右,由山东省和河北省的两位老兵首先开始经营。而“永和豆浆”品牌是1982年由中国台湾弘奇食品有限公司创立餐饮业知名品牌,1995年到大陆发展。

天眼查资料显示,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11月,注册资本约673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林建雄,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流通、食品设备、包装材料、餐具、茶具、器皿、饰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新食品研发等。

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两大股东为永和国际发展世纪有限公司和上海永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股99.01%和0.99%。此外,还对外投资8家公司,拥有9家分公司,不过,除了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科西路分公司,其他均显示注销。

司法风险提示,目前永和公司有18条开庭公告和25条法律诉讼,最近的3月10日,快乐蜂(中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提起上诉,不过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请求。

市界检索发现,永和公司曾就“永和豆浆”商标权与各地多家公司发生纠纷。裁判文书网显示,与永和豆浆有关的商标案件多达数百条。

针对永和豆浆发布“这杯国饮,果断赞了!”的宣传广告,上海市市场监督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类似的,此前茅台集团就曾使用多年“国酒”宣传。2001年,茅台集团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不予通过,随后又多次提交申请,直到,“国酒茅台”初审通过,不过,这也引发五粮液、山西汾酒、泸州老窖等众多酒企反对。

,国家商标局下发“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茅台集团不服并提出复审申请,,商评委决定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随后8月,茅台集团发布声明,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并“向国家商标标评审委员会及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6月底,茅台集团停用“国酒茅台”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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