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国防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王少亭
迎国庆大街小巷红旗飘扬护国旗细微举止彰显可贵
■记者王少亭
10月2日,山东省烟台市一名交通警察在荣乌高速巡逻时,发现地上有一面五星红旗,他立即捡起,小心擦拭后插在自己的摩托车上继续巡逻。3天前,四川省成都市交警三分局一大队辅警刘生源拦停行进车辆,只为捡起飘落在马路中央的国旗。他们的举动被拍成视频上传网络后,当天网友点赞777万多次,评论超过10万条。大家说:“你们弯腰的样子真帅!”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许多家庭、商户都自发在门庭前、院子里、商铺前悬挂五星红旗。走在节日的大街上、来到庆祝活动现场,随处可见人们手拿国旗、高唱国歌的欢庆场面。但节日之后,这些国旗该如何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对国旗的使用和悬挂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国旗法正确使用国旗,将法与爱结合,共同维护好国旗的尊严。”徐州军分区政委李中双说。
今年国庆节前夕,徐州市军地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建立健全了对国旗升挂、使用、回收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徐州军分区对破损、污损、褪色的国旗迅速更换;把挂不到位的国旗挂到位、挂正确。
不仅是徐州,全国各级各地都关注到国旗的使用管理问题。去年11月,浙江省台州市军地联合开展“国旗管理使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一批破损、污损、褪色、不合规格的国旗和大量国旗仿制品被依法处理。今年,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将国旗法宣传贯彻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南京市法制专业组联合当地媒体推送《小国旗用完不能丢!快学国旗法》等网文,推动全社会严肃对待国旗、正确使用国旗。
对违反国旗法的行为,各地也依法严肃处理。10月7日,吉林省辽源市警方发布警情通报,25岁的辽源市民王某达因在微博上发表侮辱国旗等言论被抓获。10月3日凌晨,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两名女青年将一家酒店外墙悬挂的国旗拔下来,扔到地上拖行、踩踏,被公安机关传唤调查。9月30日,湖南省张家界武陵源一名男子,将悬挂的五星红旗扯下丢在地上,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
“尊重国旗、呵护国旗,普法是重点、执法是关键。”李中双建议,各级各地应加大普法力度,细化有关规定,着力解决监管缺位、处罚无力等问题,让国旗成为强化认同、积聚力量的神圣旗帜。
编辑点评■周玉婷
人人争当“护旗手”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祖国建设发展关系每个人的幸福康乐。当前,国家建设日新月异,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正在逐步实现。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当为之高兴、为之喝彩,并为之努力、为之奋斗。
国旗眼前招展,祖国常驻心间。我们在享受祖国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的同时,也应该把尊重国旗、呵护国旗作为分内之责、变为行动自觉,全民渲染“国旗红”,人人争当“护旗手”,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祖国的蓝天,高高飘扬在每个中国人的心中!
责任编辑/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