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一清明,一岁一相思。
点燃一盏长明灯,献上一束清明花。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
我们追忆英烈,怀念战友。
▲4月3日,泸县公安局清明节纪念公安英烈活动现场▲
面对违法犯罪,
他们临危不惧、
挺身而出;
面对灾难事故,
他们勇往直前,
无怨无悔!
▲3月31日,蔡松松烈士家属来泸祭奠▲
为了国家稳定、
社会安宁、
人民幸福
他们英勇献身。
历史的长河,记载着他们的英雄事迹;
人民的心中,为他们矗立起座座丰碑。
▲4月3日,泸县公安局清明节纪念公安英烈活动现场▲
▲4月3日,泸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在松松湖畔纪念蔡松松烈士▲
低首哀悼,他们的壮举历历在目;
追忆过去,他们的精神始终激励着我们。
▲4月3日,泸县公安局清明节纪念公安英烈活动现场▲
巍巍青山埋忠骨,朵朵白花祭英魂。
让我们把对公安英烈的追思之情
转化为奋发前进的动力,
弘扬和传承公安英烈的可贵精神,
让忠诚警魂浩气长存、永垂不朽。
▲4月3日,泸县公安局清明节纪念公安英烈活动现场▲
泸县公安英烈
刘光荣,男,1960年6月生,四川泸县人,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84年4月参加工作,生前系泸县看守所副教导员,一级警司。
1998年8月26日凌晨6时30分,在泸隆公路57公里转弯处,刘光荣同志在抢救同时参与车祸抢救的少年唐彬时,被后方车辆撞击辗压而光荣牺牲。1999年5月刘光荣同志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被四川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
刘光荣烈士牺牲的那一年,他才38岁,警龄。他在面临群众危难时,选择了义无反顾、挺身而出。他用鲜血和生命维护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无愧为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人民的忠诚卫士。
蔡松松,男,汉族,大学专科,中共党员,二级警司,5月以来,先后在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公安局高城派出所、防暴大队、四川省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派驻石桥派出所工作。1月24日,他在泸县玄滩镇幸福水库勇救两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的壮举,让他的灵魂在平凡中升华为不朽!危急关头的生死两托,托起的是群众利益至上的庄严承诺,托起的是一个普通民警超越生命的价值追求!他用真诚、良知、责任和使命,用31岁的青春年华谱写了一曲情为百姓的时代赞歌!
“女枪手”突然弃枪而逃,究竟遭遇了什么……
采编│烽 富 审核│今 话 张国平
千 年 泸 县 ∣ 宋 韵 龙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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