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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考生应战高考滨州市启动“静音模式” 严禁午间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

时间:2023-03-28 18: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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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考生应战高考滨州市启动“静音模式” 严禁午间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9日讯为保证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安静的休息、学习和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6月29日,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滨州市城市管理局、滨州市公安局、滨州市行政审批局、滨州市教育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启动静音模式 助力考生应考”活动的通告。

通告要求,自7月1日至7月15日,重点控制时段为每天20点至次日6点,在此期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夜间环境噪声标准,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各类环境噪声污染。

“启动静音模式 助力考生应考”活动期间,昼间以各学校周围为重点监控区域,夜间以居民住宅、考生住宿宾馆为重点监控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环境噪声排放应达到如下要求:(一)所有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严禁午间12:00-14:00,夜间20:00-次日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二)所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产生噪声,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居民小区内不准在夜间开展广场舞、高音促销等活动。(三)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严禁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四)中考、高考期间严禁在考点和居民区方圆500米范围内进行产生噪音的经营、宣传、娱乐、建设(装潢)施工作业等行为,以免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

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责,对各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夜间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从严审批和管理,加强中高考期间的日常监督管理。在此期间,将组织联合执法,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

如有噪声扰民的行为,市民可拨打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12369;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城市管理局举报电话:3363047。

闪电新闻记者 卜新 报道

助力考生应战高考滨州市启动“静音模式” 严禁午间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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