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0日讯 1月20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菏泽市打击涉税违法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发布三起涉税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菏泽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税务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了打击涉税犯罪云端专项行动、“风雷”系列打击行动、“百城会战”行动等一系列集中行动,联手打击制售假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整顿规范了菏泽市经济税收秩序,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9月,菏泽市税务局稽查局荣获“全国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以来,菏泽市税务局共对105户虚开案源进行了立案检查,认定80户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虚开发票2691份,金额26272.49万元,税额3841.86万元;共查处接受虚开391户,发票8785份,金额65520.87万元,税额12907.11万元。菏泽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税犯罪案件182起,发起打击涉税犯罪全国性集群战役17起,抓获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48名,追赃挽损4700余万元,有力遏制了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菏泽市的税收秩序和税收安全。
下一步,菏泽市将继续健全完善公安、税务、海关、银行、市场监管“五位一体”协作机制,全面打造多部门、跨领域、全方位合成作战新格局,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全方位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继续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附:菏泽市打击涉税犯罪典型案例
一、陈某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至,陈某安伙同潘某诺、夏某等人,以在广东省深圳市和菏泽市定陶县注册的多家公司为掩护,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4亿余元,涉及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300余家公司。
7月,陈某安、潘某诺、夏某被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5年6个月。
二、牛某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至,牛某军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票面金额3.8%开票费的方式,让朱某某通过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向牛某军的定陶县某电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0余份,价税合计1亿余元。
12月,牛某军被定陶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挽回税款损失100余万元。
三、赵某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月份以来,赵某存伙同其亲戚赵某、刘某、周某某等人,利用其控制的单县某棉业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票面金额3%开票费的方式,向山东、河南等10余个省市的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15份,价税合计5700余万元。
11月26日,赵某存被单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闪电新闻记者 于兴涛 菏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