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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50个!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时间:2018-05-31 08: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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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50个!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1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市人社局核准,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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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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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 4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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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4月4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至4月4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至4月4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届毕业生。

(六)截至4月4日仍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一)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二)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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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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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公安局(金海湖新区市检察院对面)负1楼业务大厅(停车库入口旁)。

报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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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名

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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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50分)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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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上午9∶00 — 11∶30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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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8295315(毕节市公安局)

招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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