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市综合执法队四分队针对一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行为开出罚单,这是我市对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当日,赛鱼地区一工地负责人高某因未规范施工来到四分队三中队接受约谈,队长李毛毛和队员刘博文作为执法人员对其提出整改要求。约谈结束,高某刚离开办公室,走廊就传来刺耳的“咳--哼---噗”的吐痰声,队员遂到走廊查看,发现了地面上的痰迹和高某的背影,执法队员当即对其进行了取证、拍照,依据《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在当下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随地吐痰不仅影响城市环境,更增加病毒传播危险。阳泉市城管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吐痰请用纸巾装,随手扔进垃圾桶,共同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维护市民健康。
随地吐痰不文明、不卫生
看似个人行为
实体现个人修养
且关乎城市品质
当前我市创卫、创文进入关键时期
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
请自觉做到讲文明、讲卫生
从点滴做起
从自身做起
因为你的样子
就是这座城市的样子
来源:阳矿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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