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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礼让斑马线(乱象二) 有你么?

时间:2019-01-14 04: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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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礼让斑马线(乱象二) 有你么?

人行横道又被称为斑马线因为它能引导行人安全地过马路

因此斑马线也是“安全线”和“生命线”

礼让斑马线即是遵守法律

也是敬畏生命

礼让斑马线,你做到了吗?

为提倡“礼让斑马线”,我市交警部门自年底起,以中心城区广东路、阿牙路为先行点,借助斑马线未礼让行人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取得一定成效。

然而,“礼让斑马线”推行推广中也出现一些新的交通乱象,让交通秩序的维护面临新的难题。

乱象二

转弯车辆不礼让

人车抢行路口“打结”

在市区不少交通信号灯路口,左、右转绿灯和斑马线通行绿灯是同时亮起的,这就容易导致车辆和行人、非机动车同时抢行,造成路口“打结”。如前进东路红星医院信号灯交叉路口、斑马线向来通行人流车流量较大,当绿灯亮起,过马路的行人、电动车“见缝插车”,因为绿灯而放松了对过往车辆的警惕,潜意识觉得机动车一定会让行,可一些右转的车辆在经过路口时甚至没有减速,令行人措手不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左转弯的机动车通常存在违法行为转弯车辆为让直行车辆先行,有的甚至存在“小转弯”行为,因礼让斑马线停驶在路口中间,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影响了直行车辆通行速度,造成交叉路口拥堵。

按规定,无论道路有没有右转渠化车道,车辆右转时都必须确保安全,礼让行人。但事实上,由于“绿灯行”观念深入人心,不少交通参与者都认为绿灯亮起时通行理所应当,从而忽视了礼让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及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礼让斑马线是相互的,行车在路上,司机要礼让行人,可有时候行人突然跑出来,司机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所以,礼让斑马线不止是车让人,行人也要管得住腿。

行人过斑马线需要这样做

有信号灯的路口 切勿闯灯。行人通过路口时,要时刻注意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牢记“红灯停,绿灯行”的通行规则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切勿闯红灯通过路口。

无信号灯路口 切勿抢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行人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与机动车争抢,在确认安全后才可通过。

不追逐打闹 不低头玩手机。过马路是关乎个人生命安全的大事,过马路时不要嬉笑玩闹,也不要低头看书或玩手机,这些行为随时可能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

可以说,礼让斑马线反映着秩序在人们心中的分量,折射着一座城市的温暖和文明。不论是人让车,还是车让人,礼让斑马线都应该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标配”。

编辑:盖铭杰

编校:马 彬

审核:鹿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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