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医院 争创省级健康促进市系列活动
健康促进
6月,临清市被确定为山东省第四批“省级健康促进市(县、区)”创建市。为进一步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发挥卫生健康系统示范带头作用,加快推进省级健康促进市创建工作,中心根据做好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医院,争创健康促进市系列活动。
7月29日,中心组织召开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工作二次会议,中心相关人员及辖区各卫生室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张志军副院长传达了市卫健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并强调,各卫生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迅速行动、积极落实开展相关具体工作。同时指出,中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示范带头,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积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营造创城浓厚氛围。利用宣传栏、宣传牌、LED 电子屏等广泛开展“争创健康促进医院”“文明相伴,健康同行”创建健康促进市等公益宣传,LED 电子屏不间断刊播健康促进市创建标语口号。
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广泛宣传健康教育、健康素养理念,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服务队,深入企业、社区、街头,集中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市公益宣传、志愿服务及不文明行为劝阻等活动,积极参加帮扶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有利于城市建设、社会进步、提升全民健康知识、健康素养的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
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带头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文明、包绿化、包安全)责任制,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行为,对单位内外的户外非法喷涂、小广告进行清除。院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障长效机制,保持办公区、生活区环境整洁卫生,环境绿化、美化。干部职工自觉做到有序排队、礼貌让座、热情引路,不在禁烟场所抽烟、不损坏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
积极制作宣传品,提高群众知晓率。根据《关于规范制作健康教育宣传品开展健康促进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制作带有“健康山东”和“健康素养行动”标识的宣传品。各村卫生室悬挂“建设省级健康促进市 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文明相伴健康同行”等创建健康促进市宣传标语的条幅。
文明让城市更靓丽,健康让生活更美好;健康促进我给力,幸福临清我受益;文明相伴,健康同行。周密部署、积极行动,为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省级健康促进市,贡献基层卫生力量。
图文/编辑 李想
临清市江和卫生服务中心临清市先锋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