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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确定

时间:2024-01-07 17: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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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确定

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录取

最低控制线确定

市教育局根据城区高中阶段入学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结合中考成绩整体水平,分别确定了兰州市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580分,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500分。

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8月10日—21日进行。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

录取时间:8月10日—13日;

结果查询时间:8月13日22:00—8月14日8:00;

第四批次

录取时间:8月14日—18日;

结果查询时间:8月18日22:00—8月19日10:00;

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18日22:00—8月19日10:00;

录取时间:8月19日—20日;

结果查询时间:8月20日22:00—8月21日8:00。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四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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