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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兴宁城管向乱扔烟头 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亮剑”

时间:2022-09-08 02: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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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兴宁城管向乱扔烟头 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亮剑”

乱扔烟头、随地吐痰等行为严重影响了文明城市形象,为此,兴宁区城管利剑出鞘,对这种不文明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罚,确保常态良好的文明卫生环境,让城市更文明、更干净。

“先生,您好!我们是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城管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您刚才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已经被我们的执法记录仪录像取证了,您已经违反了《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我们将对您处以50元罚款加以警告。您有没有异议?”

“没有异议,我承认错误,并接受处罚。”市民黄先生答道。

8月5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徐雄正在指导执法人员对一起乱扔烟头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这也是当天上午开展专项整治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危害公共卫生行为开出的第5起罚单。

据悉,为助推创城整改出实效、有提升,加强乱扔烟头、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执法力度,营造干净、规范、有序的城市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自8月5日开始,兴宁区城管监察大队专门抽派执法人员,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清查,针对巡查发现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录像取证,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截至当天上午12点,兴宁区城管监察大队已处理不文明行为76起,其中责令整改乱扔烟头行为46起、督促不文明行为人进行义务劳动警示8次、实施行政处罚22起、处罚金额1100元。下一步,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城管监察大队将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长效管控,确保常态良好的文明卫生环境,让城市更文明、更干净。

来源:兴宁区城管局

通讯员:欧窍 邱贵 黄日星

核稿:侯呈志

图文编辑:刘琦 徐亦钊

校对:蒋耀辉 姚苹苹

签发: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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