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充意见》(豫人社〔〕3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豫人社办〔〕9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1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44号)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经初审,现拟向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兰考分公司等51家中小微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差额补发,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7月1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监督电话:0371-26991981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月1日
附件:
度第一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差额补发中小微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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