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
企业名单的通知
琼工信安环〔〕110号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洋浦经发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业行业规范条件,现就组织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洋浦经发局按照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业行业规范条件,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二、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洋浦经发局将推荐文件、企业申请书等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一式两份),于7月20日前报送我厅(工业安全生产与环保节能处),我厅将按有关要求组织核实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和企业申请书模板等有关材料请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门户网站下载。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唐俏瑜,电话:65307058,邮箱:hnsj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