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服从分管领导,协助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工作,保证游客在漂流过程中安全为天。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依照制度规定进行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二、 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落实进行考核。
三、 参与公司对漂流工程有关设计,开拓布局和工程接续中的作业规程制定和建议,保证生产中安全系统工程的正常进行并及时分析、整改、处理所存在的安全问题。
四、 加强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监察排查力度,及时汇总、总结安全员的现场巡回检查记录情况。严格执行安委会决议和安全例会制度,负责组织好各项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
五、 经常深入漂流现场,及时查处漂流现场中所存在的安全问题,随时进行漂流工作中的安全指导、及防护措施情况的监理。发现漂流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漂流,并立即向安全队长汇报,及时拿出整改措施限时落实整改。
六、 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并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教育和安全培训学习、对新工人和特殊岗位作业工人要做到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七、 负责设备安装的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完成的监理、验收,推广实施安全目标达标管理,不断改善漂流安全条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八、 负责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中出现的“三违”人员和事进行直接予以处罚的权利。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及时上报安委会,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职工作。
九、 认真做好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指导工作。
十、 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管理不力、现场组织检查不力、整改落实不力、措施拟定不力、制度执行不力等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人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