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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团防疫“四项”措施,于6月17日-18日,团财政局、国库中心、社综办组成联合小组,对团部可克达拉大道沿街药店、超市、饭店等80余户商铺进行了防疫“四项”工作检查。
通过观察进店人员是否得到测温、消杀,检查防疫台账等方式对商铺进行检查。对防疫“四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商铺,进行了指导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必须对进店人员主动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杀,做好登记备查,若发现体温异常人员须及时上报;二是严格控制进店人员数量,保持人员间隔距离,避免扎堆;三是主动提醒未佩戴口罩或未规范佩戴口罩人员。通过逐户检查指导,也提高了商铺对防疫工作的认识,疫情尚未结束,只有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才能巩固好如今的防疫成果,保护好自己和他人。
撰稿:刘远钰、张秀艳
编辑:楚乎拉
审核:丁玉红 刘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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