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顺昌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昌县引导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顺委办发〔〕1号)有关规定,大学生创业办已完成度第一批本县大学生创业项目生活补助、场租补助、租房补助、社保补助受理和审核工作。本期共有13家企业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2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拟发放对象的资格条件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创业办反映,创业办将对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查。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22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创业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顺昌县引导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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