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日更新
什么是汇算清缴业务?
问题背景:立信财税服务的广大客户中,曾经有老板向我们提出过这样的质疑“5月份补缴了一笔的企业所得税,是你们当时算错了吗?”。针对这样的疑惑今天的每日一税,向各位老板介绍一下汇算清缴业务
立信要点解读:
1、什么是汇算清缴?
答:汇算清缴是针对部分存在按月、按季等方式预缴的税种,在税法规定的特定时点“整体清算,多退少补”的行为,汇算清缴是依税法规定的一种必经纳税步骤,在汇算清缴中补缴的税款不属于逾期税款,不会产生罚款和加征滞纳金;
2、哪些税种需要汇算清缴?
答:现行税法规定需要汇算清缴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三个税种,其中立信客户普遍涉及的税种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
3、汇算清缴的时间?
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预缴年度次年的1月1日-5月31日,实务中一般税务开展时间为预缴年度次年的3月中旬-5月31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预缴年度次年的3月1日-6月30日,度为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首个需要汇算清缴的年度;
4、是不是所有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都需要汇算清缴?
答:不是,企业所得税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公司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公司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5、是不是所有个人都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不是,年收入12万元以下和需补缴税款额度在400元以下的个人,在和度暂免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义务
3.25日更新
营业执照上没有写的经营范围,能开票吗?开票出去有什么风险?
以票管税是目前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方法,因此,为保障国家税款的安全,税务机关在发票的使用上有严格的规定,在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发票上的问题上也是如此。
目前《发票管理办法》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相反,《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立信要点解读:
因此,不管这时经营的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发票。
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
另外,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解答执行口径是,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所以如实发生的可以开,未实际发生的开票就算虚开发票了,那就违法了。
但是,给大家两个建议:
(1)临时性业务,增加开票品目后,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用发票的,建议携带合同、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2)经常性业务:先联系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每日一税:什么是汇算清缴业务?营业执照上没有写的经营范围 能开票吗?开票出去有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