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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多项举措有效提升“互联网+”模式下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时间:2023-02-21 23: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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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多项举措有效提升“互联网+”模式下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市司法局在前期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全覆盖基础上,积极推进二期工程建设,探索将实体平台和网络服务平台进一步有机融合,提升“互联网+”模式下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拓宽法律服务产品项目,服务资源择优上线

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项目择优构架到线上平台,拓展原版网站“我要问”“我要办”等功能,提供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等一条龙服务。

一是提升网上办事功能。开发律师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司法考试的网上预约和网上办事功能。用户可通过网上预约,获得预约单号,选择最佳机构和时间上门寻求法律服务。如律师服务,用户可在线申请预约上门咨询,律师事务所收到预约申请后安排律师接待。也可对具备网上办事功能的事项进行网上直接申请,一些能网上办理的公证如涉外公证,用户只需填写表格,上传印证材料,符合条件办毕的,直接邮寄送达公证文书。必须现场办理的公证事项,用户网上申请后,工作流会推送至公证处已建业务系统进行办理。如证据公证,用户可网上申请并上传音视频证据资料后,再到现场进行确认,免去现场上传大容量音视频资料的繁琐。

二是提供远程视频咨询。开通点对点的远程视频咨询服务,实现多人在线值守,只要有摄像头和网络,即可享受面对面的公共法律服务。针对目前市场上远程视频功能都要求下载第三方软件或安装浏览器插件的情况,专门研发免插件功能,用户直接在普通浏览器中点击“我要问”即可运行视频功能。视频终端设在在各级各类法律服务窗口,如法律援助中心、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每条视频咨询都有完整的业务数据,如咨询人基本情况、咨询时间、咨询内容、答复意见等,并在服务器上保存原始视频资料,方便随时调取。免插件视频功能,不仅便于用户展示证据材料,有助于双方建立互信,还充分利用各实体服务平台服务资源,有效缓解法律服务资源紧缺瓶颈。

三是开发移动端服务功能。考虑到APP受下载用户量所限,推出“嘉兴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服务号。将专网各项咨询、办事功能同步推送至服务号,并与专网同步更新。充分发挥移动端优势,开发“一键导航”“一键通话”功能,用户寻找法律服务机构时,可直接定位并进入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商业导航APP进行导航。法律咨询时,除了留言和视频咨询,还可通过服务号提供的链接一键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开发手机和服务后台数据双向交互功能,既支持系统或人工向外推送信息,也接收用户回复信息,使用户能及时了解掌握办事进程。此外,连通“嘉兴普法”官方微博、微信和海宁“微博集团军”等新媒体资源,通过平台互通推广。

二、建立线上线下融合机制,提升互联网+辐射效应

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化“我要找”功能,有机整合线下实体平台和线上网络资源,将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延伸到社会治理末端,构建实体服务与网络服务有效互通、有机融合的工作机制。

一是打造地理信息查询系统(GIS)。搜集全市各级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地理信息,在专网进行坐标定位,公开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所、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律师事务所等2000多个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业务专长等,用户可通过文字或地图方式按区域、行业、级别及关键字等进行检索。开发地图引擎,支持基于地图的搜索、定位、最优路径推荐、服务覆盖范围等功能。同时,专网将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网站通过链接推广,以便用户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

二是发挥实体平台作用。加强以市、县级中心为枢纽,镇级中心为基础,村级中心为补充的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县级中心搜集梳理各服务窗口的服务数据、纠纷隐患、民情民意、法律服务需求等,统一调配区域内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工作指导和薄弱地区资源供给,充分发挥枢纽作用。同时,依托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遍布全市的2283个法律援助联系点和2206个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全市各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在县级服务平台设立的服务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并在有条件的点站设立服务终端,提供网上服务,扩大专网辐射力。

三是实行线上服务线下考评。建立在线咨询和在线办理的服务评价子系统和考核子系统,用户可以通过该评价系统,对任何咨询和在线事项的办理进行评价。对于通过线上进行的在线办理事项,可以直接用网上受理号进行评价;对于线下申请的法律服务办事,可以通过业务受理号对相关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评价。评价情况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年度考核、年审及系列星级、等级评价体系。

三、构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共享互通

针对已建各业务系统相对独立,数据分散的局面,探索建立“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做好与各网、业务系统的有效对接,形成司法行政数据中心和数据标准,实现数据交互共享。

一是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整合现有的门户网站、司法行政业务系统、“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等系统的应用数据,形成统一的数据标准,为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以及现有的门户网站和业务系统提供统一的数据接口服务。为需要登录公共法律服务系统的工作人员及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统一的用户认证、登录和系统权限管理,并与省政务服务网和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的统一用户认证系统进行技术上的良好融合。

二是进行数据对接。通过数据中心将各业务平台串联起来,实现与各业务平台对接,形成纵横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内部与门户网站、办公OA系统、法治宣传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法律援助业务系统对接,横向与公证业务系统、司法鉴定业务系统、律师管理系统等法律服务单位系统对接,纵向与省政务服务网、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省厅人民调解管理平台、律师管理平台、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网对接。通过平台对接,形成司法行政数据决策分析系统,在几大核心业务系统基础上,进行数据决策分析。

三是实现共建共享。专网实行“统一协调、分块负责、共建共享”的运维管理方式,网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培训等由市专门处室牵头负责,各栏目的日常运行由各责任处室分别负责,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处室确定一位网管员,负责日常信息维护。同时,根据省厅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局已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站目前仍保持统一风格,各自运维。待市级专网日趋成熟之后,实现县(市、区)共享,由各县(市、区)局负责辖区内相关信息的更新维护,受理辖区内网上办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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