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僵尸企业处置 破产案件审理 重整 预重整 清算 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

僵尸企业处置 破产案件审理 重整 预重整 清算 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

时间:2023-09-29 11:20:34

相关推荐

僵尸企业处置 破产案件审理 重整 预重整 清算 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

讲座日程安排

6月30日(星期五)9:00-17:00

(一)管理人工作实务与法律风险防范

1、管理人的指定 2、管理人的法定职责

3、债权审查的标准

4、管理人工作重点和实务技巧

5、管理人法律风险防范

(二)困境企业的司法拯救:“破产重整”的重点法律问题及案例解析

1、重整制度概述 2、重整程序的制度设计

3、重整的申请及受理4、重整流程法律要点

5、重整期间继续营业问题6、重整计划草案制作

7、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8、债务重组方案与债转股

9、偿债资金的筹集

10、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与批准

11、未申报债权的处理 12、债务的免除

13、重整期间发生的债务处理

14、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

(三)司法拯救与非司法拯救的结合:预先重整制度

1、预先重整程序概述:涵义和特点

2、预先重整程序的立法考察与中国的实践

3、预先重整与重整、庭外债务重组的比较

4、预先重整程序的价值

5、预先重整程序运行的先决条件

6、预先重整程序的主要内容

主讲人:尹正友 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破产法学会副会长

7月1日(星期六)9:00-17:00

(一)供给侧改革与僵尸企业处置背景下,破产审判现状与推动举措1、近几年全国法院破产审判现状、破产程序启动难的主要原因与应对

2、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的受理、审理”的精神

3、破产审判的历史契机:供给侧改革与僵尸企业处置;破产审判对僵尸企业的功能

(二)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的理解与适用

1、破产原因及其认定标准2、破产申请人的举证义务

3、法院及时审查义务 4、对破产申请异议的处理

5、裁定受理的期限及监督程序6、审限管理及绩效考核

7、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8、破产撤销权的适用

9、无效行为的认定 10、债务人财产的追收

11、取回权、抵消权的行使12、划拨土地使用权

(三)企业破产管理人制度

1、管理人的类型 2、管理人的指定

3、管理人的合同解除权

(四)企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1、破产费用的认定2、共益债务的认定

3、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五)关联企业实体合并破产

1、适用条件 2、高度混同的认定

3、排除适用情形 4、申请主体

5、法院依职权适用6、管辖法院的确定

7、管理人的指定和工作移交

8、合并后果 9、合并前后程序的衔接

(六)《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与执破程序的衔接

1、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原则、条件与管辖

2、执行法院的征询、决定程序

3、移送材料及受移送法院的接收义务

4、受移送法院破产审查与受理

5、受移送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处理

6、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监督

7、执行不能转破产清算(强制破产)

8、受理后的中止执行和解除查封

主讲人:叶建平 原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破产案件审理经验

7月2日(星期日)9:00-16:40

(一)债权申报与确认中的实务问题探讨

1、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

2、债权核查与异议债权确认诉讼

(二)公司强制清算实务

1、公司强制清算法律规范 2、强制清算的难点

3、强制清算关键环节 4、申请和受理

5、清算组的指定6、债权申报和确认

7、无法清算案件的审理8、强制清算程序的终结

9、强制清算衍生诉讼10、清算方案的制定和确认

11、清算组成员的赔偿责任

12、清算义务人民事责任

(三)解散清算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1、程序启动 2、管理人的衔接

3、清算事务的衔接 4、清算费用的衔接

(四)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疑难问题

1、优先购买权问题2、购房合同继续履行问题

3、工程款优先权 4、以房抵债问题的处理

5、行政资质、许可的延期及变更

5、房地产企业的重整

主讲人:陆晓燕 无锡中院金融庭副庭长;曾主审尚德电力破产重整等大要案件

其他相关课程请点击以下链接阅读

《民法总则》实施背景下的法律实务(郑州)

民事证据规则的适用、新证据认定与证据运用技能 暨证据保全与电子数据证据司法适用【成都】

婚姻家事前沿法律实务与案件审理热点问题 暨《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青岛】

公司诉讼热点问题与公司治理及其司法审查实务 暨《民法总则》对民事商事审判

讲座时间及地点

报到日期:6月29日

会议时间:6月30日—7月2日(三天)

会议地点:西安市

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3200元/人【会员免费】(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会议前一个星期统一告知学院地址

本机构年度会员卡

(一)VIP会员:会费12万元/年

总次数不限,每期会议不得超过10人

(二)贵宾会员:会费32000元/年

总免费25人次,每期会议不得超过5人

(三)普通A级会员:会费16000元/年

总免费11人次,每期会议不得超过3人

(四)普通B级会员:会费8000元/年

总免费5人次,每期会议不得超过2人

注明:为了学员能够节省更多费用,本单位特别推出会员制度,具体事宜请来电咨询,根据自己所需选择不同级别会员,更多优惠等您哦。

参会报名方式:

僵尸企业处置 破产案件审理 重整 预重整 清算 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西安】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