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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了!芒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涉案金额21.77万元信用卡诈骗案

时间:2019-10-09 14: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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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了!芒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涉案金额21.77万元信用卡诈骗案

9月20日,芒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刑警大队、锦华派出所,在广西南宁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3人,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涉案金额21.77万元。

09月08日11时32分,芒市公安局锦华派出所接到报案称:鲍某某于09月08日10时31分,在回芒市胞波路38-6号途中,收到中国农业银行客服发来的4条信息显示有4笔钱在广西省马山县白山镇中金珠宝店消费,共消费了217716元人民币,但卡就在其的身上并没有消费过,被盗刷卡号:62XXXX,开卡人:鲍某某,所属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被盗刷方式:POS机消费。

接警后,锦华派出所迅速将案情通报我队,并于当日立案侦查。通过调查,发现3名广西籍男子潘裕某、潘裕某、潘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通过分析,最终锁定三名犯罪嫌疑人落脚于南宁,为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芒市公安局闻警而动、快速出击,立即派遣经侦大队、刑警大队、锦华派出所4名警力前往广西南宁开展抓捕行动。到达广西后,通过信息研判,于9月20日14时40分,在广西北海铁路公安处刑警三大队的大力协助下,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万秀路口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潘裕某抓获;并于当日19时20分,在广西南宁西塘分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在南宁市西山乡塘区北湖村七东坡147号对面5-2号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潘裕某、潘柯某抓获。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潘裕某、潘裕某、潘柯某是通过在银行ATM机插卡处、键盘上方安装设备后,盗取前来使用ATM机的持卡人信息后再复制银行卡的方式,盗刷持卡人银行卡资金。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潘裕某、潘裕某、潘柯某等三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潘裕某、潘裕某、潘柯某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已被我局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1、不要轻易把自己的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透露给陌生人。2、一般在银行通知短信之后,都会附有相应安全提醒,告知用户,但是通知不代表已收到汇款款项,需用户以查询银行账户余额为准。3、在网上与陌生人商谈,涉及钱财方面,要甄别陌生人身份信息,警惕可疑之处。

来源:平安芒市

本期编辑:王子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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