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犬不牵绳、养犬不登记、犬吠扰民……广州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行动正在进行。4日记者从广州公安获悉,自7月8日广州市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城管、街道及小区物业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行动以来,截至8月29日,公安机关对730名存在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市民,依法予以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理;依法没收涉案犬78只、救助流浪犬253只,均送广州市犬只留验所。
全市累计登记犬只超过14万只
据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杨勇介绍,截至8月29日,广州全市累计登记犬只142315只,其中今年以来登记25535只。
数据显示,海珠、番禺、天河和越秀区登记养犬数最多,分别为29482、23124、21540和21458只;登记养犬人中,女性居多占57.68%,男性占比42.32%;从养犬人的年龄段来看,20岁到40岁的人占比较多,合计超过四成。
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截至8月29日,各级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730名“遛犬不牵绳、不携带犬牌、养犬不登记及犬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市民,依法予以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理;依法没收涉案犬78只、救助流浪犬253只,均送广州市犬只留验所。
据介绍,从警方前期执法情况来看,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及养犬不登记等不文明养犬问题比较突出。市民遛犬的集中区域,如开放式的绿地、商业场所及住宅小区及其周边,容易发生纠纷及投诉。
针对没收的78只犬只,主要涉及涉案犬只、违法违规饲养犬只及没有按照规定及时登记和续期登记的犬只。
犬只体高规定已考虑到市民养犬习惯
记者了解到,针对饲养危险犬的问题,广州警方强化排查整治工作,整治的范围包括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严格管理区主要是广州市的行政街道辖区,一般管理区主要包括城乡接合部和郊区。”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江警官介绍,根据《条例》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内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可以饲养严格管理登记区禁养的犬只类型,但必须圈养并设置醒目标志。”
对于《条例》中规定的严格管理区禁养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以上犬只的规定,广州警方回应称,从全国各城市的养犬规定来看,大部分都对犬只的体高作出了规定,广州在设置该项规定时也充分考虑到广州市民的养犬习惯,适当放宽了标准。
据悉,犬主需对犬只进行登记并每年按时续期,在续期过程中也会进行审核,若犬只体高超过71cm,犬主可将犬只送往一般管理区饲养或犬只留验所。
养犬登记续期收费用于养犬管理及相关设施建设
目前根据《条例》等相关规定,广州给犬只“上牌”,首次登记收500元,每年续费交300元,这些费用的用途也是公众关注的一个焦点。
对此,广州公安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养犬管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直接缴入财政非税系统,公安机关作为养犬管理牵头部门,负责统一征收这笔费用。
目前,公安部门养犬管理经费的支出主要花费在养犬信息系统的搭建、运行;文明养犬宣传及相关宣传品的制作、派发,举办文明养犬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等以及养犬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广州市人口众多,城市居民生活空间有限,饲养犬只虽是个人行为和爱好,但不应侵害社会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城市养犬问题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该名负责人表示。
目前,广州共排查企业、工厂等重点部位和场所966处,开展危险犬宣传教育1249人次,排查发现危险犬62只,其中督促一般管理区内犬主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的50只,要求认真依照《条例》规定落实圈养等防护措施,依法没收严格管理区内的12只危险犬,对饲养危险犬的犬主开展法制教育92人次。
【记者】吴珂
【通讯员】陈卓炫 张毅涛 梁荣忠
【作者】 吴珂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南方号~自营号~日报时政部自营号~广东警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