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保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兴高速公路大队认真贯彻落实“陇风四号”和“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大队民警认真值守,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9月15日下午,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兴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甘谷收费站执勤。16时许,执勤民警在甘谷收费站口落实定点勤务,对途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期间一辆车号为甘EW6***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驶出甘谷收费站,执勤民警对其拦停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逾期未检验,随后通过警务通进一步核查。通过查询,该驾驶员驾驶证已记满12分,但驾驶证未依法扣留,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中队长刘君军判断,该车驾驶员一定有问题,再次通过警务终端查询,系统提示该驾驶员马某有吸毒史,执勤交警迅速联系一同执勤的甘谷县处突防暴大队民警对驾驶员马某现场进行尿检,经尿检,该驾驶员检测结果呈阳性。在事实面前,驾驶员马某对吸毒驾车事实供认不讳。执勤民警开具相应的法律文书后,将马某移交给甘谷县公安局。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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