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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高龄津贴开始申报!自1月1日起开始补发!

时间:2022-09-17 1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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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高龄津贴开始申报!自1月1日起开始补发!

好消息!

好消息!

开封市高龄津贴开始申报了!

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均可享受,

最高每人每月300元补贴,

自1月1日起开始补发。

具体细节看这里

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具有开封市户籍

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

按照每人每月50元计发;

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

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计发;

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按照每人每月300元计发。

9月2日,民心社区工作人员来到81岁老人石秀荣家中,为她讲解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相关政策,为辖区群众做好服务,受到好评。全媒体记者 刘睿恒 见习记者 陈文慧 摄

高领津贴发放方式

我市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自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按月发放,动态管理。

如何申请?

高龄老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本人填写或由社区工作人员代为填写高龄津贴申请表。

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2份。

3.用于领取高龄津贴的银行卡及复印件1份。

特别提醒:

1.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出现高龄老人身份证信息与户口簿不一致、身份证号码及年龄信息有异议等情况,须出具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

发放程序

1.户籍迁入我市的80周岁及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在原户籍地已享受高龄津贴的,坚持持续性、不重发的原则,凭原户籍地高龄津贴发放凭证向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社区、村(居)委会核实后,从停发次月起开始计发;未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迁入当月即可提出申请,经审核审批后,从迁入手续办理完毕的次月开始计发。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户籍在我市属各县(区)之间迁移变动,由迁出县(区)民政部门出具开封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转移通知单,及时变更。

2.高龄津贴通过金融机构实施社会化发放。

3.高龄老人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备案,并建立有效的联系渠道和方式。每月末与高龄老人进行联系,如果无法联系上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又未证明其亡故的,可暂停发放高龄津贴,待取得联系后核准实情,补发其高龄津贴。

4.1月1日之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出申请,从1月1日起计发高龄津贴;1月1日之后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在年满80周岁当月提出申请,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计发高龄津贴。

5.户籍迁出我市或亡故的高龄老年人,其户籍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所(办)工作人员要及时办理高龄津贴注销手续,从其迁出或亡故后的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6.高龄老人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岁未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的,在申请审批手续完毕后从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岁当月开始补发。首次计发时间节点为1月1日。

记者:焦宇炜

值班编委:戴晓翔

审核:杜趁义,李蕙君

编辑:王效贤

平台合作电话:0371-2292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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