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居
关于安大简《邦风》,据《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整理者在说明部分的介绍:“完简长四十八.五厘米、宽〇.六厘米,三道编绳,每简二十七至三十八字不等。简背有划痕,简首尾留白,简面下端有编号,自「一」始,最后一个编号为「百十七」。……某风(第六十一至七十号):简本第六十一号以下缺失十支简,包括第六十一至七十号等简。……遗憾的是,由于这组简缺失,我们难以判定为哪一国风。”[1]由“每简二十七至三十八字不等”且全部简编号到“百十七”可推知,全部简总字数当不会超过4446字,以此减去已知的各风字数,剩余字数只适合容下完整的桧风或曹风中的一种,相对而言,十二支简安排下曹风的可能性较大一些,因此安大简《邦风》的顺序很可能为周南、召南、秦风、曹风、矦风、鄘风、魏风。而如果考虑安大简《邦风》所收内容并不一定是今本可见完整的某国之风,则字数就不再能作为判断依据,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如整理者所言“难以判定为哪一国风”。不过,如果不必按完整的某国之风考量,则秦、矦之间,笔者认为较可能为部分的豳风,这样周南、召南为南,秦风、豳风为西,矦风为北,鄘风为东,正可能是最初的编辑本按南、西、北、东成编,然后逐渐补入新收内容。因此上,虽然较难判断,但笔者仍认为安大简《邦风》缺失的部分以曹风或豳风为较可能。
关于《诗经》各篇间往往有关,前人研究已多有论,如清代方玉润《诗经原始·葛覃》即认为《关雎》和《葛覃》间是“前咏初昏,此赋归宁耳”的关系,虽然说《关雎》是“初昏”并无所据,但其认为《关雎》、《葛覃》相关则可从,《葛覃》篇当即是在前篇《关雎》的背景之下成文的,笔者已在《安大简〈邦风·周南·关雎〉解析》中提到“故由前文的《关雎》成文时间分析其所处历史背景,《关雎》篇很可能是蛮君欲获得晋国的荫庇而主动求婚的作品。”故《葛覃》的成文很可能仍是与蛮氏服于晋相关。
【宽式释文】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隹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权木,亓鸣喈喈。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隹叶莫莫。是刈是濩,为絺为绤,备之无斁。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薄濩我私,薄灌我衣。害灌害否,归宁父母。
【释文解析[2]】
葛之
(覃)可(兮)〔一〕,陀(施)于
(中)浴(谷)〔二〕,隹(維)【三】葉萋〓(萋萋)〔三〕。
整理者注〔一〕:“葛之
可:《毛诗》作「葛之覃兮」。「葛」字简文作「
」,简本《葛履》之「葛」写法与此同,《上博四·采》简一、《上博三·周》简四三「葛」字写法与此相近。关于「葛」字形体,学者解释颇多,或谓会意字,或谓形声字,或说字从「索」,字形待考。《上博一·孔》简一六引《葛覃》篇名作「
」,「葛」字写法与简本异,「覃」字写法与简本同。「
」,简文作「
」,所从「寻」「由」二旁皆声。「寻」「覃」音近可通。《尔雅·释言》「覃,延也」,《释文》:「覃,徒南反。本亦作
字。」「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