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团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肖某某等18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以来,以肖某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作案手段、犯罪形式多样,涉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窝藏等6项罪名,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案审理工作,县委政法委全面统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精干力量,周密部署庭审工作,统一调配警力200余人、警车30余辆,消防、电力、医疗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庭审保障。县人民法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召开了3次庭前会议,抽调精干力量,组成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县人民检察院派出4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肖某某等1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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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肖某某等18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于当天下午完成全部庭审程序,18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
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群众代表、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20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进行了网络直播,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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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蓝胖子 素材来源:团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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