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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福州|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分配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复议制度 暨执行启动 执行救

时间:2024-05-08 03: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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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福州|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分配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复议制度 暨执行启动 执行救

01

课程背景

执行力从执行行为启动之轴心,贯穿于执行力对其他诉讼救济方式之阻却、执行范围之确定、执行措施对执行力内容之落实等实现债权之各环节,形成贯彻整个执行实施过程,构成了执行行为的主轴。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之申请,围绕着执行力本身以及行使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联结起了在各项组成执行过程的各项执行行为,通过一般执行救济与特殊执行救济共同构成了另一条权益救济的主线。前者突出执行效率后者体现权利保障,两条主线并行不悖,实现了整个执行程序中效率优先、程序保障、权利实现的协调一致。而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在审理中存在实体与程序交错,执行与审判并重,效率与公正兼顾,各种权利纠缠冲突,案件的审理在实践中面临很大的困境和争议。近年来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数量大幅度提升,具有审理难度较大、审理周期较长、矛盾纠纷大、调撤率低、防范虚假诉讼的任务重及对抗情绪强烈、信访率高的特点,规范执行异议之诉已经成为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

本课程邀请了两大金牌法官详尽梳理执行类法律司法解释的框架、执行案件的基本流程,探讨了执行救济制度,探讨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裁判理念、裁判尺度、案件审理思路、法律适用以及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争议较大的问题,厘清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联系与区别,总结审判经验,防范虚假诉讼。

法律讲座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二十学时结业证书

02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华睿律云

03

参加对象

各级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领导、民庭、执行局(庭)负责人、法官;各级检察院分管民事工作的检察长、检察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各仲裁委;各类金融机构相关部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类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从事民商法律教学及研究的专业人士等

04

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8月30日(周五)

讲座时间:8月31日-9月1日(周六、周日)

举办地点:福建·福州(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

05

主讲专家

(一)某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资深执行专家,长期从事商事审判,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合同、担保物权、票据、执行、证据等

(二)朱老师:金牌讲师,某中院审委会委员,长期从事金融、破产、执行审判工作

06

日程安排

一、8月31日(星期六)

09:00-12:0014:00-17:00

执行启动、执行救济制度——典型案例分析

一、执行案件的基本流程——以执行力为中心

1、四大环节:执行程序的启动、执行依据的确定、执行依据的消解、执行依据的消灭

2、五大类具体执行行为:执行调查、执行控制、执行处分、执行分配、执行点收

二、执行类法律司法解释的框架梳理

1、总则-基本执行原则及概要类

2、具体执行程序(分则)

3、专门执行事项(附则)

三、执行救济制度

1、执行路径梳理

(1)对于实体权利的异议的执行异议之诉救济

(2)对于特殊环节中的执行救济

(3)针对执行行为程序瑕疵的异议的救济

2、执行异议之诉

(1)执行异议之诉中的主要矛盾与解决策略

(2)权利救济途径与权利保护

(3)权利效力位阶确定执行异议之诉权利对抗基本框架

(4)权利位阶与执行异议之诉

(5)执行异议之诉中的“不完全权利”

(6)执行异议之诉中优先权

(7)执行异议之诉中的特殊债权

(8)执行异议之诉的几个变量因素

3、执行分配异议之诉

(1)性质和诉讼标的

(2)诉的提起和管辖

(3)诉讼请求和审判对象

(4)证明责任分配

(5)对起诉条件的裁定,对实体问题的判决

4、执行异议复议制度

(1)关于执行异议的立案问题

(2)执行案件管辖移转后对原执行法院执行行为的异议

(3)关于利害关系人的范围问题

(4)执行异议的期限问题

(5)关于执行行为的范围问题

(6)关于执行异议竞合的处理问题

(7)关于异议事由的一并提出问题

(8)关于执行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的救济问题

(9)第三人自愿替被执行人偿还债务的处理

(10)关于债务抵销的问题

(11)关于执行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的条件

(12)关于撤销拍卖的条件认定问题

主讲专家:某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资深执行专家,长期从事商事审判,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合同、担保物权、票据、执行、证据等

二、9月1日(星期日)

09:00-12:0013:30-16:30

执行异议之诉的实证研究——如何阻却执行或反阻击

(一)由四个案例展开

1、夫妻财产VS债权人

2、租赁权VS抵押权实现

3、隐名股东VS实名股东VS债权人

4、物权确认VS法院查封

(二)救济的路径及主要内容

1、详解相关救济路径——析评理别

(1)异议之诉与执行行为异议

(2)异议之诉与申请再审

(3)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4)异议之诉与执行分配方案异议

2、异议之诉的几个关键点

(1)管辖

(2)当事人及诉讼请求

(3)举证证明责任

(三)实体阻却事由及证据安排

1、阻却事由一:不动产权属之争

(1)借名买房

(2)离婚协议对房产的约定能否对抗申请执行人

(3)以房抵债

(4)针对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房产提起的执行异议

(5)间接占有

(6)承租人的权利能否阻却执行

2、阻却事由二:动产权属之争

(1)保证金账户的资金权利归属

(2)挂靠、借名登记机动车、传播等动产的权利归属

(3)借用账户的资金权利归属

(4)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执行

(5)股权归属问题

(四)两大案例解析:执行异议之诉所涉法律规定的综合运用

1、案例一:该案例涉及三大问题

问题1:D银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经法院裁定获准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司法拍卖设备时,B、C、F公司各提出了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主张所有权,E公司申请参与分配,税务局申请要求优先支付税款。对于上述各种主张,如何处理?

问题2: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如何处理(债权及优先权确权之诉)?如何分配?

问题3:刑民交叉问题

2、案例二:将民间借贷转“长租短返租”执行异议之诉主张能否成立?银行如何应对?银行如何事先防范?

主讲专家:朱老师:金牌讲师,某中院审委会委员,长期从事金融、破产、执行审判工作

因不可预见因素,主办单位保留个别专家与议题调整的权利,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07

讲座费用及参加方法

本次讲座为期两天须交纳讲座会议费38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

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也可自行安排食宿。

请联系会务组工作人员报名,具体会议地点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发给参会代表。

团体参加享有折扣优惠!详情请咨询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18538105162

本课程支持同步转播至律师事务所或企业,费用为15000元/两天,提供电子版讲义。欢迎各律师事务所加盟,共建学习型律师培训基地。

08

会员“惠”更多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培训会员介绍

(一)个人会员:会费8000元/年

年度所有课程免费参加

(不低于50场,仅限本人参加)

(二)B级会员:会费10000元/年

总免费6人次, 每期讲座不得超过3人

(团体会员,团队人员都可以参加)

注:一人参加一次讲座为一人次;

可同时参加不同场次的讲座,

每场讲座最多一次去3个人

(三)A级会员:会费18000元/年

总免费13人次,每期讲座不得超过4人

(团体会员,团队人员都可以参加)

(四)贵宾会员:会费34000元/年

总免费27人次,每期讲座不得超过5人

(团体会员,团队人员都可以参加)

(五)VIP会员:会费 15万元/年

总次数不限,每期讲座不得超过10人

(团体会员,团队人员都可以参加)

09

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小朋

手机/微信:18538105162

电 话:010-52316964

传 真:010-50941808

邮 箱:50259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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