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参保人员:
根据省、州、县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应、连续的诊疗服务,特将转诊转院流程公告如下:
一、请各位参保人员按照分级诊疗中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原则到就近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就诊。需要到州外医院住院治疗的要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申请手续。未按照规定转诊转院到州外的参保患者,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时,城镇职工报销比例下调5%,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下调20%。
二、需要就医的参保人员请第一时间联系所在村卫生室的村医或者已签约的家庭医生。鼓励在基层首诊,执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政策,当参保人员由于病情及其他原因需要转出州外住院时,由参保人员家属、村医或家庭医生为患病参保人员就地就近在县、乡级具有转诊权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各医疗机构医保办联系电话见公告末)
三、特殊情况:急诊、抢救、异地出差、旅游、探亲、异地安置的病人,请拨打兰坪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电话0886-3284709备案,说明情况后,可直接转往州外医院或在当地就近入院就医。
四、医保差异化支付于怒江州医疗保险新系统上线之日起正式实施。
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联系电话:
兰坪县人民医院 0886-3268028
兰坪县中医医院 0886-3268068
兰坪县金顶卫生院 0886-322
兰坪县啦井卫生院 0886-3022172
兰坪县营盘卫生院 0886-3281051
兰坪县兔峨卫生院 0886-3283017
兰坪县中排卫生院 0886-3261029
兰坪县石登卫生院 0886-3265655
兰坪县河西卫生院 0886-3275191
兰坪县通甸卫生院 0886-3271164
注:为规范转诊转院业务,8月1日起,所有异地就医开通业务将由各级医疗机构承办。
责审:和顺发
监审:李全庆
撰稿:张晓天
编辑:赵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