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岑溪市原副市长胡伟受贿案一审宣判

岑溪市原副市长胡伟受贿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1-03-31 11:25:47

相关推荐

岑溪市原副市长胡伟受贿案一审宣判

7月29日下午,苍梧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岑溪市原副市长胡伟受贿案,被告人胡伟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经审理查明,至,被告人胡伟在担任岑溪市副市长期间,利用分管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的职务便利,为贤某某等人在经营河道采砂生意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贤某某送的人民币共8万元、港币1万元以及价值2万元的欧米茄手表1块。至,被告人胡伟在担任岑溪市副市长期间,利用分管卫生和计生等部门的职务便利,为徐某某销售药品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徐某某送的人民币32万元。

苍梧法院认为,被告人胡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40万元、港币1万元、欧米茄手表一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受贿罪。胡伟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待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且主动退出全部赃款,可从轻处罚。法院遂根据被告人胡伟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苍梧法院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