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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着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时间:2020-01-25 23: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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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着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昨天,中国建设报第二版刊发《宁波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一文,介绍我市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消纳的进展与举措。

高速发展中的中国城市,正在遭遇“垃圾围城”之痛。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开发建设同时相伴而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中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1/3以上。据估算,仅宁波中心城区经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建筑渣土就有3551万方。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建设经费,清运时的跑冒滴漏、灰砂扬尘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海量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城市之痛。

多途径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消纳建筑垃圾的重要途径,是集约节约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有效举措,也是发展循环产业、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在要求。宁波市住建局建材管理中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三服务”活动,全面摸排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现状;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为导向,充分发挥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的引导作用,强化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守初心践使命,以担当有为的具体行动检验主题教育成效,不断焕发住建人“六争攻坚”的精气神,持续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破解城市之痛,解除垃圾围城。

一、调查摸底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现状

目前,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有四大块,可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消纳,生产再生产品,利废为宝。制作再生产品的企业主要包括非粘土烧结砖企业、陶粒混凝土砌块企业、泥浆固化利用企业、建筑垃圾粉碎制混凝土砖企业。

非粘土烧结砖企业

目前宁波市有22家非粘土烧结砖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建筑废弃土及江、河、湖淤泥、粉煤灰、污泥、建筑泥浆等资源综合利用原料制砖,烧制过程采用木屑废料,排放通过脱硫处理达到环保排放标准,是一种全利废的烧结绿色墙材生产企业。生产的非粘土烧结制品(废渣)产品强度高、抗渗、抗裂、耐久、保温隔热、稳定性能好等特点,部分企业新研发的自保温烧结砖和烧结复合砌块更有轻质高强,适合高层建筑的优势。

陶粒混凝土砌块企业

目前宁波市共有3家保温陶粒砌块企业。这些企业利用的陶粒产品,可利用渣土、污泥和淤泥制作。陶粒具有轻质,耐腐蚀,抗冻,抗震和良好的隔绝性等多种优异的性能,可以广泛应用与建材、园艺、耐火保温材料、化工、石油等部门,应用领域非常广。保温陶粒砌块产品具有自保温性能突出、强度高、容重轻、吸水率低、干燥收缩率小、隔音、耐火、施工简易等优越性能。

泥浆固化利用企业

目前宁波市有6家建筑泥浆固化处理环保公司。泥浆现场固化处理模式环保、无污染,且可与工地打桩同步进行,经处理后的水可以再次输送给打桩设备以及工地用水,大大减少了用水量,节约了水资源。处理后的干泥可用于基础回填、绿化用土和用于制墙材等多重利用。另外目前有企业还以开展固化泥做城市道路稳定层的项目,项目成功后,固化泥的利用量将有一个飞跃。

建筑垃圾粉碎制混凝土砖企业

目前宁波市有15家会员企业具备了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处理技术。建筑装潢(拆迁)垃圾主要是将其进行杂物分离,然后通过设备破碎至粉末后,参入制砖原料中,做一部分原材料进行制砖,不仅可以节省石粉资源还可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加以利用。

因此为促进宁波循环经济和城乡可持续发展,深化“三服务”活动,更好落实《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宁波市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建筑工程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应用技术标准》),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提升消纳建筑渣土能力,市住建局建材管理中心于7月24日召开了拓广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现场会。现场会邀请宁波市部分设计院、审图办、房产开发公司、园林、市政、装配式预制构件厂等单位出席,旨在通过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生产工艺和产品应用实例,使行业内各界专家、从业人员了解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在工地现场对《应用技术标准》的应用情况和成效。现场会还安排观看国内外烧结制品应用案例,同时针对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进行政策解读。为了让与会人员深入了解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还安排了专家讲课和交流互动环节,以期更好地进行推广应用,深化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

二、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推进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宁波市住建局建材管理中心坚持四个原则,构筑四个体系,建构以技术标准为标杆、产业为主体、减量工作为源头、制度为保障的现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体系,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已初见成效。

坚持政策扶持、统筹协调原则,构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

围绕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加快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主体,与财政政策结合、与执法政策配套,形成比较完备的政策扶持体系,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利用效率、完善制约监督机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宁波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出台了一系列渣土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和渣土源头减量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宁波市实际的建设垃圾资源化政策体系,规范保障资源化管理利用系统工程,扎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上半年,陆续制定出台了有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相关扶持政策。

一是会同市财政局、市经信局联合印发了《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暂行办法》,主要从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二方面,对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扶持政策做出了规定。

二是会同市经信局印发了《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对各区县(市)培育引进规模化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企业提出了要求,加强对各区县(市)推动培育建筑渣土消纳企业的工作指导。

三是会同市经信局、市综合执法局印发了《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公告管理办法(试行)》,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作了明确规定。

四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渣土和泥浆处置工作的通知》,落实了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必须编制建筑渣土和泥浆处置方案,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改进桩基施工工艺和采用施工现场泥浆固化技术,减少泥浆外运量;提高施工现场内部回填利用率,减少渣土外运量。

坚持资金扶持、考核监管原则,构筑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体系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壮大和完善,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快速推进的基础和保障。宁波市住建局建材管理中心以考核为抓手,建立综合绩效考评机制,规范企业准入资格;以资金扶持为手段,加大优惠力度,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积极培育壮大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有力助推建设。

一是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着力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重点培育1-2家规模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

二是会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督导组召开了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任务部署及考核工作会议,把任务列入年度考核指标,确保这项工作不落空。三是成立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联盟,目前联盟已有涵盖建筑、设计、园林绿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的企业30多家加入会员。四是落实《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各区县(市)共有44家建筑垃圾消纳企业申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这44家企业年消纳建筑渣土496万吨,泥浆90万吨,装修(工程、拆除)垃圾59万吨。经过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综合执法局三部门对这批企业进行审核,有33家获得通过。其中,消纳建筑渣土的企业有24家,泥浆固化的企业3家,装修(工程、拆除)垃圾企业6家。

坚持控源减量、利用为先原则,构筑建筑渣土源头减量工作体系

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坚持控源减量、利用为先的原则,按照综合平衡利用要求,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源头排放,把牢设计单位设计关、建设单位项目关、主管部门查处关,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

今年5月,宁波市住建局出台了《宁波市中心城区推进建筑渣土源头减量实施方案》,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泥浆固化、科学回填、分类处置等方式,提高工地现场自身消纳量,减少建筑渣土产生量和外运量。具体要求:设计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工程项目建筑渣土综合利用优化设计措施》,否则不予通过初步设计会审,应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项目建筑渣土综合利用优化设计专篇》,否则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筑渣土综合利用专项方案》并向工程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执行上述减量方案或措施不到位的建设施工单位,通过信用扣分、通报批评、重点监管、挂牌督办和上限处罚等手段严厉查处,直至清出建筑市场,以此在源头上控制建筑渣土产生量。

坚持严控标准、创新技术原则,构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体系

为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力度,宁波市住建局建材管理中心委托宁波工程学院、宁波房屋建筑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相应技术细则。目前,《宁波市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暂行)》(甬DX-03)、《宁波市建筑泥浆固化处置暂行标准》(甬DX-02)、《宁波市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建筑工程应用技术标准》(甬DX-04)三个地方技术细则已颁布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四大体系已基本形成,宁波市住建局建材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将加紧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意见,从五个一工作举措着力解决,推进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化工作。

(一)培育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一是指导各区县(市)根据区域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二是实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证公告制度。实行公告企业定点消纳试点,建立信息化公告定点消纳企业需求,实现供需双方的无缝对接。三是,各区县(市)至少新建或改建一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二)规范一批企业建筑渣土源头减量。一是自8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改、扩)建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和市直基础设施工程,应编制实施“工程项目建筑渣土综合利用专项方案”,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泥浆固化、分类处置等方式,提高工地现场自身消纳量,减少建筑渣土产生量和外运量。二是要求建筑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竖向设计和地下室设计,减少建筑渣土量。三是要求结构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桩基选型,为减少建筑工地泥浆排放。四是占地规模20亩(含)以上或建筑体量10万方(含)以上的建设工地,应在各地内设置泥浆固化处理设备,实现泥浆就地处理。

(三)推广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为加速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效率,有效分担建筑渣土消纳压力,建筑单位应优先采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在保证产品供给的前提下,建筑设计中应优先采用利废烧结类多孔砖、砌块或保温陶粒砌块等绿色墙体材料,全市审图机构在审图中应严格把好审核关,并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承诺书或方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政府采购目录,在工程建设中优先推广使用。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的前提下,政府投资项目的房屋建筑非承重墙体、砌筑围墙、砖胎模、人行道、广场、城市道路、河道、公园、室外绿化停车场、道路路基和基层等凡能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鼓励优先使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使用比例。确保建筑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例不低于30%,市政、园林建设工程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例不低于50%。

(四)完善一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产品标准。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力度,建立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和产品相关标准体系。贯彻实施已颁布的技术标准,在施行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加以修改完善,并研究制定再生产品在市政园林、道路交通建设中的应用技术规范,确保产品和工程质量。

(五)应用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创新。加强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技术和产品产业化应用。一是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联合建立研发中心,积极开展再生产品工艺技术研发,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艺和产品规范化、标准化,扩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范围。二是积极探索地下室围护结构泥浆源头减排技术开发,推广装配式无挤土可回收的支护结构体系。三是在满足地下室防水要求条件下,推广采用“桩墙合一技术”节省地下室外墙的工作量,有效减少土方开挖与回填量,提升城市土地利用率。四是重点推进高压气溶胶排水固结技术在城市建设中的试点应用,尽快开展试点项目,在总结试点项目经验基础上确定下步大范围推广应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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