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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开展“爱我母亲河 护好闽江源” 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活动

时间:2023-02-05 0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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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开展“爱我母亲河 护好闽江源”  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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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开展“爱我母亲河 护好闽江源”

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活动

8月1日上午,由县河长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共同主办的光泽县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系列活动之一“爱我母亲河 护好闽江源”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活动在光泽西溪流域下游河段欧沪亲水平台举行;县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县委办、政府办、河长制主要成员单位、杭川镇、鸾凤乡的主要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志愿者代表、河道专管员约150人参加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李培昌处长到活动现场进行工作指导。

活动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西溪流域河长余洲主持,县委副书记陈高宏代表县委、政府对活动致辞,县政府县长、县级河长赵大建宣布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开始。随后,经过县农业农村局水产专业技术人员精心挑选的约5万尾优质的草鱼、鲤鱼苗种在县钓鱼协会志愿者和杭川镇、鸾凤乡河道专管员的传递到亲水平台河边,现场参加活动的人们有序地走向亲水平台,逐一将苗种通过增殖放流槽缓缓地放入河中,体验了一番“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的乐趣。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并行,不断深化河长制工作,以河长制为平台,以联合执法为抓手,先行先试,探索实践出绿水维护补偿、生态文明联合执法、夜间巡河等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河长制工作在南平市走前列、作表率,探索出一套山区绿色发展新模式;特别是将生态审判关口前移,设立检察联络室,建立生态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互动协调机制,发挥了无缝对接的作用;今年7月23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南平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一步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恢复保护了渔业资源。此次增殖放流的苗种经费也正是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从历次破坏生态的案件当事人交纳的生态修复基金提取和县农业农村局增殖放流专项资金共同出资的。

据了解,今年4月,光泽县作为全国唯一的县级代表,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此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正是我县打响“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系列活动的第一枪,光泽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努力打造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模式,以此持续推动光泽生态可持续、高质量稳步发展。(县河长办 陈为民)

河道专管员

县钓鱼协会会员

特别鸣谢张志刚、傅贤斌、李福根、邱勇等摄影师为本次活动提供精彩照片。

感谢县钓鱼协会会员、鸾凤乡、杭川镇河道专管员为本次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

快讯

为巩固增殖放流成果,8月1日晚,县生态文明建设联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从城区至河顺桥河段展开拉网式反复来回夜巡,未发现违法捕鱼行为。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全程跟踪采集相关新闻素材。

县生态文明建设联合执法中心近期还将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公安派出所、河道专管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不定期夜间执法巡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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