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小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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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缙云好溪沿线绿道名称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绿道名称,提升城市形象,弘扬和传承缙云历史文化,根据《缙云县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现将缙云县绿道征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命名对象
缙云县好溪沿线绿道,包含现有仙都乡村风情绿道、县城一期、二期、三期绿道等。
二、征集名称原则和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当地的地理环境、自然风貌、人文景观及城市发展规划一致。
2、体现地域特征、城市历史文化内涵、时代发展特色。
3、体现社会性、群众性,尊重民意、雅俗共赏。
4、使用规范汉字,采用便于记忆、区域方位感明显的名称,避免生僻字,不以人名、企业单位名和商标名作为绿道名称。
5、绿道名称以5字以内为宜。
三、投稿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0日止,以参选稿件信封邮戳和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四、投稿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参与征集活动,投稿条数不限。信函或邮件中应注明绿道名称(最好附相关说明等内容),以及投稿者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应征后均不予退回。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强,0578-3142801
邮寄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北路90号邮编:321400
电子邮箱:jyjianshe@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县建设局对征集来的名称进行汇总、整理,并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评选,确定初步方案,向社会公示后,由缙云县民政局审批命名。该名称的着作权归缙云县人民政府所有。
被采纳的绿道名称,奖励投稿人2000元,若同一绿道名称有多人投稿被采纳的,按投稿时间先后,仅奖励第一投稿人。(以参选稿件信封邮戳和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月1日
附件:现已建成部分绿道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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