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香港反对派煽动发起“旺角再游行”,游行下午4时在晏架街公园起步,逾一小时后队头已抵终点樱桃街公园。但是,有示威者并未按照警方批准的既定路线结束游行,而是占用弥敦道向尖沙咀前进。下午17时40分左右,有暴徒竟然拆走海港城前面旗杆上的国旗,扔入海中!
在网上流传的视频中,《环球时报》记者看到,几名一身黑衣的暴徒攀上旗杆底座,迅速将国旗降下,有同伴拿雨伞为其遮挡,动作很熟练。据香港《大公报》消息,几人将国旗丢入海中,期间发出嬉笑声。
对此,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晚上在社交网站发布文章表示,公开悬赏100万港元(约合人民币88.46万元),向全社会征集线索,缉捕今天将国旗丢入海中的极端示威者。
8月3日晚上9时20分左右,梁振英在社交网站“脸书”(Facebook)发布这则“悬赏”贴文,全文如下:我悬赏港币壹百万元
任何公众人士向警方提供线索,缉捕今天在天星码头将国旗丢入海中的狂徒,一经法庭定罪,可得此赏格。
在这则贴文下,很多人对把国旗扔进海中的暴徒不满,响应梁振英。还有人愿意一起众筹抓捕罪犯。
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