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至8月2日期间,大姚县公安局金碧派出所陆续接到被害人周某某、韩某某口头报案称,他们的电动自行车都在近期被盗了。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对案件开展侦破工作。经排查,发现大姚县金碧镇辖区的孙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5日孙某被抓获归案后,供述称因没有交通工具,于7月28日凌晨及7月31日凌晨分别在大姚县城内盗窃2辆电动自行车供自己使用的犯罪事实。
目前,办案民警已成功将被盗的二辆电动自行车追回并发还失主,孙某某则被大姚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信息来源:大姚警方(供稿:金碧派出所 李忠【平安】男子盗窃电动车??原因竟是自己没有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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