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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督查”重拳出击!柯城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督查行动

时间:2023-12-21 14: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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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督查”重拳出击!柯城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督查行动

为进一步巩固柯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在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区教育局研究决定,于暑期开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暨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双督查”行动。

一、督查时间

7月15日—8月31日

二、督查内容

1.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参与有偿补课。

2.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含安全管理、信息公开、课程内容、任教师资、招生宣传)、办学场地安全等。

三、督查形式

1.区相关部门联合督查

区教育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督局、消防部门、住建局、乡镇(街道)成立了督查小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乡镇(街道)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合作”工作机制,开展全覆盖不定期联合督查。

2.市、区教育部门联合督查

为了同时检查市、区两级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市教育局、区教育局多次联合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行动。

3.县(市、区)教育部门“飞行”交叉检查

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督查“飞行”交叉检查的通知》精神,陪同常山县教育局督查我区校外培训机构。

四、结果处理

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办学行为或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视情况分类进行处理。

1.未经审批开展中小学文化课培训的,立即下发《停办通知书》。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黑名单”,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2.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整改情况确定年检结论。

3.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且经查实的,按照《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处理。

图文来源:幼教科

图文编辑:戴梦柔

图文审核:张红萍

“双督查”重拳出击!柯城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督查行动持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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