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
五星中队民警巡逻
至海虞北路北三环路口时,
发现一辆天籁看到警车后
迅速靠边停车,并准备掉头。
民警立即上前拦下车辆,
并对司机李某进行检查。
经查,当时坐在车内后排的女乘客才是车主,两人当天来常谈生意,刚出发时是车主开车,后来车主身体不舒服,刚参加过小路考的李某便自告奋勇来代驾。
李某还交代:
当天刮台风,又是周末,
交警肯定不上班了,
就心存侥幸地开起了车。
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将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目前,这起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文/杨之洲 编辑/吴婷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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