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政策解读
早备案早省事,报销不用跑断腿
现状
目前,全国超过85%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已联接入网,可以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报销比例
居民报销比例由省内 55%,省外(省级)医院45%降低为省内50%,省外(省级)医院40%。也就是说,去外地看病之前没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登记”手续,将要比之前少报销5%。
结算流程
携带患者社保卡或身份证按就近原则至乡镇医保所或县医保局一楼窗口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登记”手续(急诊可电话登记:0795-8821193),登记成功后凭本人社保卡可直接在医院报销结算。
黄茅镇医保所工作人员为居民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登记”手续
温馨提示
意外伤害请拨打8822800,备案报销全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待遇
早了解早记牢,报销不用问他人
住院
起付标准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省内市外定点医疗机构55%(新余、萍乡两地除外);省级及省外医院45%。
封顶线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在住院医疗政策范围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其中6万元以内(含6万元)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报销比例支付,6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由大病保险基金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给予支付。
门诊特殊慢性病
(针对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病证的参保人员)
在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时设定起付线(自付段),标准为400元,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进行补偿。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住院最高报销限额规定执行;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城乡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每多一种慢性病种,年度内支付限额增加2000元。
门诊新政策
早学习早知晓,看病不再犯两难
今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返还现金,实行门诊统筹政策,原家庭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那么居民的这些钱到哪去了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了解一下门诊统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
门诊统筹是医疗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即把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范围,由门诊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普通门诊费用。门诊统筹基金从当年筹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分,且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在门诊统筹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医院等级
报销比例
次均限额
封顶线
乡镇级(含一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的70%
次均门诊费用不超过150元
不设封顶线
村级(含医院门诊部、社区服务站、联合诊所)定点医疗机构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的70%
次均门诊费用不超过50元
参保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50元,以户为单位全年封顶
万载县中医院(接受中医药治疗)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的50%
次均门诊费用不超过120元
参保个人年统筹基金累计封顶线为350元
祝大家身体健康!
供稿:黄茅镇人社所
编辑:易蕉
审核:黄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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