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昌乐县文化馆在昌乐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总体部署和指导下,将举办秋季公益性艺术培训活动,免费向我县市民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现将报名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长期在昌乐工作学习生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注:健身操、声乐班年龄限60周岁以下),对艺术有浓厚兴趣,确保能按时参加学习的朋友均可报名。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期三个月,将于9月2日陆续开班,至11月底结束。每班每周学习一次(两个课时),授课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三、报名地点、时间及科目
报名地点:昌乐县文化馆(利民街西首原县府对面)。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到满额为止。
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及一寸照片现场报名。
报名联系人:
(一)古筝、书法、瑜伽。联系人:刘倩;二楼音乐舞蹈部
(二)电子琴、声乐。联系人:王瑞华;二楼办公室
(三)美术。联系人:张晓红;二楼办公室
(四)太极、中阮。联系人:刘桂梅;二楼办公室
(五)健身操。联系人:梁洁玉;二楼音乐舞蹈部
(六)普通话及朗诵。联系人:庞兆阳;二楼音乐舞蹈部
(七)舞蹈。联系人:李洁;二楼音乐舞蹈部
四、报名须知
1、公益性艺术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学习教材等学习用品须学员自备。
2、为保证学习效果,书法、声乐、古筝、电子琴、美术等艺术门类,上期学员可优先报名。
3、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无故缺勤或请假超过2次视为自动退学,今后不得参加文化馆举办的其他免费培训。
4、培训科目每人限报一项,报名确认后不可调整科目;报名按规定人数额满为止。
5、学员必须严格遵守文化馆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馆内公共设施,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6.培训期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按规定休课,因天气原因或本馆有重大工作任务,课程须临时调整,提前另行通知。
7.报名成功后,学员须与文化馆签订《学员职责及注意事项》。
附:昌乐县文化馆秋季公益性艺术培训课程表
序号
类别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招收人数
授课老师
管理老师
1
古筝
周一上午
9:00-11:00
培训教室(一楼)
10人
刘琴苓
刘 倩
2
电子琴
周一上午
9:00-11:00
培训教室(一楼)
20人
张宏伟
王瑞华
3
美术
周一上午
9:00-11:00
培训教室(二楼)
15人
唐继亮
张晓红
4
声乐
周二上午9:00-11:00
培训教室(一楼)
30人
张宏伟
王瑞华
5
太极
周二上午9:00-11:00
培训教室(三楼)
20人
张秀萍
刘桂梅
6
健身操
周二下午
2:30-4:30
培训教室(三楼)
20人
梁洁玉
梁洁玉
7
瑜伽
周三上午9:00-11:00
培训教室(三楼)
20人
修卫平
刘倩
8
普通话及朗诵
周三上午
9:00-11:00
培训教室(一楼)
40人
庞兆阳
庞兆阳
9
舞蹈
周四上午
9:00-11:00
培训教室(三楼)
20人
李 洁
李 洁
10
中阮
周四上午
9:00-11:00
培训教室(三楼)
10人
刘凤云
刘凤云
11
书法
周五下午
2:30-4:30
培训教室(一楼)
30人
张振华
刘倩
昌乐县文化馆秋季培训班报名表
编号:填表日期:年月日
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学历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工作简历
爱好特长
学员职责及注意事项
一、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无故缺勤或事假超过2次视为自动退学,今后不得参加文化馆举办的其他免费培训。
二、学员必须严格遵守文化馆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馆内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对馆内设备、乐器等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需按价赔偿。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学员身体意外和财产物品等损失责任自负。
三、在上课期间及来回路程之间,身体不适或其它意外造成损伤和损失,学员自行负责。
四、授课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休课。
附:学员签字